申請廉租房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申請廉租房的流程
1、申請登記。廉租房申請家庭應當由戶主(或持證人)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書面申請,填寫審批表并提供相關資料;
2、審核:
(1)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就廉租房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公示;
(2)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自收到廉租房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核查,并提出審核意見,連同廉租房申請材料一并報送至區民政局;
(3)區民政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核查,并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
(4)經區住房保障管理審核,對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
3、執行。街道組織在廉租房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區縣復審廉租房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進行搖號配租配售;搖中,進行配租廉租房,未搖中,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法律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房源。申請廉租房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申請廉租房的流程
1、申請登記。廉租房申請家庭應當由戶主(或持證人)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書面申請,填寫審批表并提供相關資料;
2、審核:
(1)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就廉租房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公示;
(2)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自收到廉租房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核查,并提出審核意見,連同廉租房申請材料一并報送至區民政局;
(3)區民政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核查,并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
(4)經區住房保障管理審核,對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
3、執行。街道組織在廉租房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區縣復審廉租房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進行搖號配租配售;搖中,進行配租廉租房,未搖中,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法律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房源。
廉租房申請方法:
1、申領人審查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符合申請條件的,準備申請材料,如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
2、向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準備的材料,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進行審查。
3、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進入輪候名單,在輪候期內安排公共租賃住房。
廉租房申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申請廉租房需要準備的材料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
2、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
3、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
4、按要求填寫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5、低保和優撫家庭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或優撫證明。
6、原住房拆遷的家庭須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7、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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