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交房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處理開發商延期交房如下:
1、與開發商協商,就按照合同約定要求其賠償違約金;
2、合同未作約定,就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3、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該怎么辦
法律主觀:
在房地產 買賣合同 中,一般均約定有交房時間,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仍十分普遍。 當業主遭遇開發商延期交房時,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雙方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有違約責任的,則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 2、如合同沒有約定的,則依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 法院 關于審理 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的規定,可作如下處理: (1)、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業主一方可以請求 解除合同 的,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2)業主可以主張逾期交房違約金。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違約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開發商延期交房怎么處理
原則上開發商是不可以延期交房的,延期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存在,某些情況下延期交房是可以的。延期交房的情況算是比較常見的,很多開發商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少則幾天,多則爛尾,買期房還存在一定的風險。
開發商延期交房如何維權1、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在購房者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時,可以先去找開發商那邊協商解決,找開發商協商解決也是相對輕松的一種方式。在購房者找開發商協商解決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那邊提出自己的賠償要求,如果能和開發商協商一致,那么就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但是購房者要注意,在和開發商協商成功之后,一定要記得把協商的結果用書面形式記錄下來,免得開發商后悔。
2、業主聯合
一個人的力量肯定是有限的,所以如果大家一個人去找開發商解決延期交房的事情,那么開發商那邊肯定是不會重視的,所以當大家想要解決開發商延期交房這個事情的時候,那么最好是集合業主們一起向開發商理論,尋求補償,如果去找開發商的業主很多,那么開發商肯定會非常重視的,畢竟人多力量大。
3、申請退房
通常來說,當開發商那邊出現了延期交房的問題時,購房者都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那邊退房的,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如果開發商不能按時把房屋交付給購房者,那么開發商那邊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不過會選擇退房的購房者一般都不多,因為購房者在等待接房的這段時間內,該房屋可能就已經漲了價了,這對于購房者來說就不劃算了。
4、向法院起訴
在大家與開發商那邊進行協商之后,如果協商的結果不能讓大家接受,那么為了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大家這個時候就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開發商,并且要求開發商那邊在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但是有不少的人都不熟悉法院起訴的流程,所以在自己決定起訴開發商的時候一定要找一個律師協助自己。
開發商交房時間延期了怎么處理
1、要求違約賠償金: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時間不算太久的話,一般來說開發商只需要賠償購房者一定的違約金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距離約定交房時間很久了,開發商還沒有交房打算的話,業主可以邀約一起找開發商理論,并且尋求補償,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約定,規定延期交房一天需要支付多少違約金進行賠償,有時候開發商還會給與額外的賠償或者減免一定的物業費。
2、購房者可以申請退房:如果購房者對于開發商延期交房時間太長不能接受,或者對于購房者造成的損失比較大的話,購房者是想要申請退房的,延期交房的時間過長,說明該樓盤可能出現了問題,購房者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這是有法律依據的。同時購房者還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相關損失,如果開發商拒絕的話,那么購房者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來對自己的權益進行維護。
3、開發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時間比較久,并且還沒有交房打算的話,購房者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此時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帶來的損失。購房者也可以向當地的房屋建設管理部門進行反映,請求對開發商進行處理,開發商不僅需要全額退還購房者所交的房款,還需要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
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
1、正常延期交付:如果是由于施工遲延或者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那么這些是屬于正常的延期交付。這種延期交付屬于延后交房時間,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可以給開發商一定的寬容期限,等一段時間就能交房了。
2、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是指由于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導致開發商不能或者短時間內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比如常見的有房屋驗收不過關。
開發商延期交房解除合同辦理
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
2、經催告后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后滿三個月仍未交房。
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后開始,一年后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質量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后,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鑒于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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