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出現糾紛時要怎樣維權?
1、如果出現遲延支付租金的情況時,房東可以向租客發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房東有權解除合同。
2、在約定租期屆滿前,房東單方面想解除與租客的租房關系的,房東應該向租客發出明確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
3、如果租房合同還沒有到期,房東就想漲房租,是不合法的,租客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到合同終止為止,然后再協商房租問題。
4、如果在租房期間,所租房屋因不可抗因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客不能再繼續租住的,房東可給予租客一定的經濟補償。
房屋租賃合同包含的內容房屋租賃合同內容包括很多,具體而言有幾個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一)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二)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等。
(三)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四)租賃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七)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八)雙方在合同中對轉租問題所做規定。
(九)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十)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
房租糾紛管轄法院
法律主觀:
在我國,民事訴訟中的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和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一、房屋出租糾紛的管轄法院怎么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復》(1986年1月7日)規定,凡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上述規定仍是確定房屋租賃糾紛的管轄權的有效意見。(1)房屋租賃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2)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二、民事訴訟案件中關于管轄法院的一般規定(一)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二)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3、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三)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四)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五)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有租房糾紛怎么投訴
租房糾紛的投訴方式要根據是否有中介來確定,如果有中介的話,可以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投訴,如果沒有中介的,可以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以下由我本人整理的關于有租房糾紛怎么投訴以及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一、有租房糾紛怎么投訴 1、租房的糾紛,如果是租賃雙方與房地產經紀公司的糾紛,可以找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或者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解決。這兩個機構都負責管理經紀公司。 2、如果沒有中介公司參與,只是租賃雙方的糾紛,租賃合同有這么一條:爭議解決方式: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違反《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由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因此,租房糾紛應該找當地房管局投訴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法院調解。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二、租房要注意什么 1、租房的時候不可以急于求成,在租房之前應該提前半個月左右去網上或者是房屋中介公司去尋找適合的房源。因為找房子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找到的,而且找到以后還需要去現場看房,所以應該給自己留有充足的時間進行對比。 2、選擇房源的時候,應該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來決定租賃的區域,一般來說,地段好交通好的房子租金就比較貴,租金便宜的地方一般都比較偏遠。所以最好是選擇離市區較遠但是交通比較便利的地方,因為離市區較遠的房屋租金就會比較便宜。不過女士為了人身安全著想的話,最好不要選擇太偏遠荒涼的地區。 3、假如想要和別人一起合租的話,那么應該盡量選擇和自己同一性別的人一起合租房間。而且最多是三個人是最合適的。另外最好不要租賃那種整棟樓基本上都是租戶,但是卻又不是公寓的房屋,這一類型房屋的安全系數不高。 4、看房的時候,應該要求房東提供該房屋的房產證、房屋出租證等證明,這些材料都是可以證明房東他有權出租該房屋的材料,從而可以避免一手租房人擅自轉手出租房東的房子的情況出現。三、租房糾紛該怎么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首先經過雙方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1、調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2、房屋租賃糾紛仲裁 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仲裁法》第2條內容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這里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公民個人之間的房屋租賃糾紛等。房屋租賃糾紛發生后,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仲裁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之中,是一種比較受推崇的爭端解決機制。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后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后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后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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