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過期了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需要續期應當攜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的相片、本人的就讀、就業、居住地住址等證明材料辦理續期,如果居住證到期未辦理續期的,那么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因此,居住證過期仍然需要居住證的,需要及時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及時辦理續期。
居住證除了記錄姓名、年齡等一般信息進行管理外,還記錄有持證人的誠信或者違法行為記錄,這是國內較早推行的一項信息內容。因為不同的城市中對居住證的期限規定不同,而有的允許在到期之后續辦,但有的則不允許。即使在續辦的材料、手續上面,也是存在較大差異的。因此,對于這方面的內容,建議最好從當地相關部門處進行了解。
居住證辦理要求公民要求公民在異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請辦理,而暫住證辦理,只要求公民在當地居住就可以辦理,沒有時間以及條件限制。居住證續期辦理流程:
1、申辦人帶居住證到屬地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提交資料;
2、填寫表格;
3、街道審核后對居住證進行延期或項目變更。
補充說明,居住證能否續期請咨詢當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務中心人員,各地政策規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證過期后需重新補辦,不能續期。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因各地規定不同,下以廣州市為例,所需證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30日內辦理延期手續。
3、如實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4、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納稅憑證和居(村)委、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居住證過期60日后不可以續簽,但是在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期限內,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一般會由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是一年的,居住證持有人需要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該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到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因此居住證續辦,是需要期滿前的一個月內去辦理的,逾期未辦理的,居住證就會中止使用,在辦理后,才會恢復的。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到期了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屬地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續期。
居住證過期過久都可以辦理續期,不過,中間間隔在90天之內的可以連續,間隔超過90天的,不算連續,重新算起。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居住證續期辦理時會錄入信息并進行后臺比對。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居住證》上打印簽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同時在《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經比對核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注。打印不予簽注通知,告知申請人可以向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屬地派出所咨詢。
居住證和暫住證的區別包括:
1、證件受理和簽發機關不同。暫住證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發給流動人員的,主要管理機關是派出所。而居住證的受理機關是城市社區或農村鄉鎮專門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進行受理審核,縣級公安機關統一制證。居住證的日常主要管理機關是城市社區或農村鄉鎮,流動人口只需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區申請就可以完成居住證的申領。
2、證件式樣不同。居住證采用表面可擦寫內置芯片式IC卡,居住證記錄持有人的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地址、公民身份號碼、現居住地址、證件簽發機關、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現居住地址、證件簽發機關、有效期限等項目可反復擦寫。居住證也可反復使用,到達新的居住證地址后,到居住地的居住證受理點重新簽住,更改證件表面信息后就可以使用。
3、制證周期不同。居住證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制證的方式制作證件。首次申請證件的需五個工作日的制證周期;已經領取了居住證的流動人員,改變居住證地址或證件延期的可持居住證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現場簽注后就可以使用。
4、證件有效期限不同。居住證有效期限擬定分為臨時和長期兩種。臨時居住證有效期為半年;長期居住證有效期為二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自愿申領有效期為長期的居住證。購買住房或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年以上并實際居住的;按規定繳滿基本養老保險滿二年的或簽訂一年以上用人合同的;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興辦企業條件;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人才引進條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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