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有土地證能過戶嗎要分情況。如果是劃撥的國有土地,一般不能過戶,除非經批準后轉變為出讓土地性質的,才能過戶。如果是出讓的國有土地,可以過戶,但需簽訂出讓協議并交納土地出讓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國有土地證 過期可以辦理過戶登記,但是在過戶之前應當辦理續期手續。根據《城鎮國有 土地使用權 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第四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 重新簽訂合同 ,支付 土地使用權出讓 金,并辦理登記。
法律客觀:《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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