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2、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3、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4、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1、開發商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是現在不少購房者都會碰到的問題,但是還是很少有購房者會因為開發商延期交房而去要求退房的,但是根據相關的規定,開發商如果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仍未能交付房屋,購房者可以先催告開發商交房,如果經催告后開發商仍未在合理期限內交房的,那么購房者是有權解除買房合同,但是在平時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時間一般都會拖很久,所以申請退房的購房者并不是很多。
2、開發商證件不全:
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去查詢開發商的相關證件是不能少的步驟,根據相關的一些規定,如果開發商的五證不齊全,那么開發商是不能去出售房屋的,并且所訂立的合同也是屬于無效合同的。很多購房者其實并不會忘記檢查開發商的五證,但卻會忽視了檢查五證的真實性,如果購房者發現開發商五證不全或者是不真實的話,購房者是可以就此要求退還購房款并予以賠償的。
3、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現在大家購買到的新房一般都是一些期房,所以大家在購買房屋的時候只能夠通過房屋的戶型圖以及銷售人員的介紹去選擇房屋,由于這種原因,房屋在修建好之后肯定多多少少都會有點差別,但如果是開發商有變更房屋結構、房屋的用途等行為,并且變更這些設計的時候沒有告知購房者,那么你是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賠償的。這個就需要購房者在驗收房屋的時候仔細對比一下了。
4、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
對于大家來說,如果自己所購房屋的主體質量不合格,那么就是屬于非常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了,相信所有的購房者肯定都不愿意買到這樣的房子吧。房屋主體質量問題一般為漏水、滲水、墻體裂縫,會導致購房者無法正常居住使用,房子如果存在這些問題的話,購房者就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可要求出賣人賠償。
5、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大家所購買房子的實際面積與銷售面積存在著誤差這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面積誤差太大,對于大家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所以根據律規定,套內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的,購房者是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出賣人賠償的。
如之前在購房合同中已約定退房事宜,可依協議行事;也可對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申請退房。從目前法律來講,退房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開發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小區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所表達的內容,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根據《民法典》規定,既然雙方當事人已約定好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有證據證明該條件成立,那么購房者就可以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這種情況下,一旦業主起訴,即使開發商推諉,也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辦理退房需要提交的資料具體如下:
1、退房申請。
2、商品房退房協議書。
3、預售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后退房注銷申請表。
4、商品房退購房源再銷售委托書。
二、退房流程為:
1、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2、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3、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4、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第二十三條 因不可歸責于買方的事由導致不能簽訂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方有權請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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