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更名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房產更名過戶需要以下手續: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3、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4、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5、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6、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房子房產證丟了可以補辦。補辦流程如下: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并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所在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后,房管部門在所在地日報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兩次登報費用,由報社收取);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綜上所述,過戶就是那個房子的房產證上已經寫明名字,而這房子屬于誰的最有力證據就是房產證,房產證上寫著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買賣得通過相關機關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名字,還有發票上的名字也得改名字。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如何辦理房改房買賣手續
1、房屋所有權人向市房改辦提出上市申請,并填寫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一式二份,夫妻雙方簽字后,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及房產管理局對其住房情況簽署證明。
2、房屋所有人將申請表報市房改辦政策法規科審核,并提供材料。
3、審核以及公告無異議后由市房改辦在5個工作日內在申請表簽署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意見。
4、房屋所有權人委托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機構對上市交易的房改房進行市場價值評估,并由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
5、房屋所有權人將申請表、《國有土地使用證》、職工《個人住房檔案》正本、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交到市房產管理局,并按要求辦理交易手續簽訂房屋買賣契約。
6、交易當事人根據成交金額計繳土地出讓金、契稅及有關交易費用(全額集資建房個人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在上市交易時憑已繳土地出讓金的專用票據,不再由購房者補繳土地出讓金)。
7、按規定交清有關稅費、相關收益后,涉及權屬變更的出售、交換、繼承和贈與的交易行為,市房產管理局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8、購房人憑繳交土地出讓金、契稅的專用發票以及《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資料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房改房買賣過戶辦理流程有哪些
買房改房是有一定的額優惠政策的。公有住房的價格在標準價和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是職稱方面的折扣。
1、首先去房改辦的政策法規科去領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填寫完整。
2、再拿到單位蓋好章,將蓋好章的申請表拿到市房產局公房科去蓋章。
3、當產權人填寫好上述申請表后,再到房改房的原產權單位去蓋章并領取《職工個人住房檔案建檔登記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產權評估價核定表》等填寫好。
4、在這些完成后,帶上上述三張表以及房改房相關政策回到房改辦,需要帶的資料有: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房屋產權證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
5、用以上資料在房改辦辦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備案表》,即上市證。
父母的房改房如何過戶給子女
法律主觀:
1、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也就是以買賣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房屋買賣辦理過戶的主要費用有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 和 契稅 三種。其中房產滿5年,營業稅是免征的,同時 個稅 也免征,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房產未滿5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2、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后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較后辦理過戶。辦理贈與過戶,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契稅和公證費。贈與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因為贈與被認為是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贈與過戶也需要繳納公證費。 3、以 繼承 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較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只需要繳納公證費。
法律客觀:
一、房改房如何過戶1.首先,去房改辦政策法規科(在市房產局)領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2.產權所有人填寫好上述申請表后,到原產權單位蓋章并領取《職工個人住房檔案建檔登記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產權評估價核定表》;3.拿單位蓋好章的申請表到市房產局公房科蓋章(需要10個工作曰左右時間);4.完成后,帶齊上述三張表及房改房相關資料回到房改辦,需要帶的資料有: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復印件2份)(夫妻離異的提供財產分割協議書、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財產分割兌證書、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原件);5.用以上資料在房改辦辦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備案表》,即說的上市證。6.完成了在房改辦的所有手續。二、買房改房應該注意什么在房改房中,只有產權性質為“成本價購買”的房產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此外,它也只出售給只能承受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在面積和銷售對象上,都有相當嚴格的限制。買房改房應該注意的事項主要有:第一、要驗證原產權人是否有產權證,房改房的產權證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當等,這可以通過房管部門查驗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種種借口解釋拿不出產權證正本而只能給復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當受騙。在查驗產權證時,還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名字,房主與賣房人是否同一個人?若不是同一個人,則必須搞清他們之間是什么關系?這種關系是否可靠?特別是,產權證的產權分配比例必須明確,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購買時必須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第二、按規定,房改房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原產權單位擁有優先購買權。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須經原產權單位的同意方可進行轉賣。同時還要明確是否與原產權單位確認利益分配辦法。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軍產、院產、校產的公房一般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大院里,這些單位一般被列為特殊單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這種公房在單位沒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資格。購房者應對此進行必要的查詢,明辨真假。第三,確認產權證的準確面積。應該了解的內容包括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有關部門勘驗過的建筑面積。確認所購房屋是否有私建私搭部分,如系房東私自搭建,屬違章建筑,并不受到法律保護。
房改房可以買賣過戶嗎
房改房可以交易過戶,辦理步驟如下:
1、簽訂買賣合同。如果賣方的房屋有合法證件,可上市交易,而后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提出過戶申請。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過戶申請,管理部門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
3、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辦理立契手續;
4、納稅。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不一樣;
5、辦理過戶。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房改房限制:
1、房改房的銷售對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優惠政策,購買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
2、在房改售房中對購房的面積有所控制,規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筑面積的控制指標,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綜上所述,過戶手續要慎重。已購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后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第二十四條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筑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后,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相關推薦:
房子過戶費(房子過戶費怎么算)
有限產權房屋的形式(有限產權房是什么)
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條件(新房轉讓要符合什么條件)
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手續(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什么)
過戶需要什么手續(過戶需要什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