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償費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主觀:
征用土地的補償費包括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屬于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的農民集體所有,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 村民委員會 管理,其使用應當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和改善農村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生活水平。如興辦企業、開墾耕地、土地整理和提高耕地質量,以及興辦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等。各地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視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經營者對土地的投入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安置補助費應當用于被征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承包經營者的生產和生活安置。安置補助費應當支付給安置被征地的土地承包經營者或土地使用者的單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統一安排使用和管理;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應當支付給安置單位;自謀職業或自行安置的,應當將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安置的個人。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主要用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的遷建等。自行拆遷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可以支付給地上附著物所有者;如果統一組織拆遷或遷建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也可以直接支付給承擔拆遷或遷建的單位。 青苗補償費和林木補償費應當支付給青苗和林木的所有者。 征用土地后,被征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的,可由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對土地補償費等進行統一管理,用于被征地單位原農業人口的生產和生活安置。征地費用的使用應當向原農村集體組織的全體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法律客觀: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土地補償費是指什么
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補償。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征收土地補償包括青苗、地上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區別如下:兩者的目的不同。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征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一、什么是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補償。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征收土地補償包括青苗、地上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二、什么是安置補助費。1,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征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公式: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對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計算;對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銜接的兩大塊,即征地的批準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準程序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權批準的機關批準。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預公告(在征地獲批前)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
(3)公告內容:擬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
(4)發布后果: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征地調查(在征地獲批前)
(1)調查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
(2)調查內容: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
(3)確認調查結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調查結果。
3、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由地政部門負責實施。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布后果: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后果:不列入補償范圍。
5、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土地補償費是指什么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國家土地拆遷賠償
國土拆遷的補償標準:國有土地拆遷賠償標準的內容為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房屋造成搬遷而需要臨時安置的費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如果是耕地的拆遷補償,內容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為了城市的整體規劃,有時也為了國家專項工程建設的需要,有必要對原有建筑房屋進行拆除、搬遷,達到整體的整齊劃一或對日益緊張的國有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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