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土地供給是雙軌制,即農村是集體所有制土地,你是本村的人,就有土地所有權,村集體同意,國家土地部門備案后,你就可以自建房;而商品房的性質為國有土地出讓,其性質為國家將土地出讓于個人(期限最長70年),其管理部門房產局。
綜上即可看出:農村自建房是限于村民身份的,其自由轉讓存在很多體制性的硬傷,其轉讓依據主要為村干部見證+簽訂契約,因為無國家稅務、管理部門參與,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界定劃分很困難。商品房的轉讓是自由的,但其前提是繳納稅
費,之后就可以上市交易.房產局過戶登記為所有權變更的依據。
區別在于以下幾點:
1、土地性質:
自建房要看土地性質而定,分為農村集體用地宅基地自建房和國有土地拍后自建房;
符合上市交易的商品房是國有土地出讓,還有小產權房(銷售人員謊稱為商品房可以銷售,實際上是違反相關規定的)
2、房屋所有人:
自建房所有人肯定是建房者自己;
而商品房是屬于開發商,再售賣辦證后才屬于購房者。
3、報建審批程序:
農村是集體所有制土地,你是本村的人,就有土地所有權,村集體同意,國家土地部門備案后,你就可以自建房;
商品房則是在開發商拍下土地后,通過政府審核相關報建資料、設計資料等文件后允許建房,達到可銷售程度后方能上市銷售的房子。
4、是否可銷售
農村集體用地自建房是不能銷售的,而其土地僅能在本地轉讓;商品房持有合法手續及相關證件后可以上市銷售。
5、管理部門:
自建房管理部門就看當地的規定,城市不同管理部門也不同;
商品房管理部門是房管局或相關房產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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