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延付、遲付、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具體的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
1、房地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2年。一般時效通常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兩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房地產糾紛特別訴訟時效:1年。特別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房地產糾紛最長訴訟時效:20年。最長時效適用《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訴訟時效 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于消滅。在法律規定的 訴訟時效期間 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法律, 房屋贈與合同 糾紛 訴訟 一般時效三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消滅。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