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現在的人結婚前大多數都會要求有房子,但是在婚后買房的夫妻也不在少數,婚后買房也有著一定的規定。下面為大家分享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1一、婚后買房的規定有哪些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房產是婚內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正常應該一人一半進行分割。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情況除外,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相關法律規定
婚后買房,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買房的資金來源于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2一、結婚后買房子如何歸屬
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這個又很多的前提條件存在,如果你們是共同支付買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貸等事宜,當然應當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
1、婚后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錢買房:屬于共同財產的'情況,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錢的,房產證只能寫一個人地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出錢,由小兩口還貸的,房產證寫上小兩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錢還貸,只要房產證上寫小兩口的名字,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錢買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后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證件準備是關鍵: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由于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4、所占份額提前定: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占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買房3婚后男方買房要加女方名字嗎
貸款的房子不需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如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女方可獲得相應的補償。
婚前財產,屬于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前購買的房子,產權就屬于婚前購買人所有。那么婚前男方買房產權就屬于男方的,結婚要加上女方名字,就屬于對另一方的贈予,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本上的名字怎么加
1、在去辦理加名字之前,夫妻雙方要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并且夫妻雙方都要本人到場。
2、然后就是在當地的房管局大廳等待較好,因為各地的政策有所不用,那么收取的費用也就不一樣。但是大部分地方都是收取的80元工本費和25元的制圖費以及5元的貼花費,這些都是現場支付的,所以在去辦理之前一定要實現準備好金幣。
3、證件上交齊全之后,基本上就完成了,只需要等待十個工作日,就可以來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這個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兩個人的名字了。
4、如果你們的房子是貸款買房的話,那么還需要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這樣就不會在今后出現還貸的問題了。
婚前和婚后房產證加名字的區別
作為房子所有人的一方,不論是婚前加名字還是婚后加名字,都是自己對房子的一種處分行為,如果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后另一半也沒有一起還房貸或者是出錢,那么房產證上的名字就只有你一個人。如果房子是你婚后買的,就算另一半的名字沒有在房產證上面,但也是房子的共有人,所以如果婚前不加名字,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費用
1、按產權證面積核算公證費每平米40元。
2、按基準稅率全額征收契稅,由受贈人支付。
3、按實際測繪面積核算測繪費每平米1、36元。
4、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房子沒有貸款的,可以直接去交易中心,支付105元就可以了,房子有貸款的,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辦理,涉及到的費用要視銀行而定,有的還需要律師鑒證費。
1、婚前房產,要看住房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登記人是否兩人姓名。是的話,住房屬于婚前共有,沒有約定份額前提,一家一半。如果登記人是一方姓名,那么,住房產權屬于登記方婚前個人財產,屬于他一人所有,和另一方無關!但是另一方有出資憑證,那么他對住房登記人就擁有債權,可以主張!
婚后,不管兩人誰來還貸,所用錢款,都屬于婚后共有財產,一家一半權益,以及自婚后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的權益,也是一家一半。
2、婚后購買住房,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不管登記人是你倆誰的姓名,。該住房都屬于婚后共有財產,一家一半。
以上為新婚姻法具體解釋。新婚姻法下對于房產的規定
其中有六項內容為“新規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字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前買房與婚后買房的區別如下:
婚前買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不因法律確定的婚姻關系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而婚后買房,除了夫妻雙方約定的屬于個人財產外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婚前夫妻一起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一起購買的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產權只登記在一個人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結婚前,由雙方父母各自出錢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為自己家子女的個人財產。而婚后,父母為雙方出錢購買的房子,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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