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里面需要了解的事情有很多。既然是買房,一輩子的大事,那就不要去貪便宜,買一些什么非法開發房、或者集資合建房啥的,具體哪些房子大家不要買呢?請看下文介紹吧。
一、非法開發房
在一些農村地區,有點空地就可以造房子。這樣就會有一些未經批準,不具有房地產開發資格的單位,通過非正常管道謀得土地而進行的房產開發,由于其沒有房地產開發資格,因而也就無法辦理土地征用手續,沒交納土地出讓金,這些非法開發商開發的房子價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貪圖便宜, 低價購買這類房子,其風險是極大的。
二、聯合開發房
這類房子是由有錢無地的房地產開發商出錢,有地無錢的企事業單位出地聯合開發的房地產專案。建成后,開發商一般是將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產面向社會出售,價格也會較比市場上的商品房低廉。
但按國家規定,這類房是不得作為商品房出售的,這樣一來,一旦你貪圖低價便宜而購入,往往會在今后遇到房地產權證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煩。不知道哪天國家出臺政策,沒收這類房子,那么就得不償失了。
三、公益聯建房
聯建房這個字眼很火,
大多人都知道。這是由地方 *** 或本系統本單位組織領導,市民自愿參加組成的住房“合作社”,為解決“社員”住房困難而進行的合作建房專案,當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時,而向社會出售。由于這類房屋具有公益性質,享有不少優惠,而今為了一些生活困難的人的住房問題,聯建房就炙手可熱了。想購買聯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條件的,不是你想買就買的。而且按國家政策規定,聯建房不能作為商品房出售,一旦購買,日后難以進入三級市場,所以只能住很難轉讓。
四、集資聯建房
這就是我們父輩母輩所謂的集體房子。尤其是一些學校 *** 部門會組織這樣的集資聯建房。一般都是集體戶口。這是一些企事業單位利用自身閑置的土地與外單位集體和個人或本單位職工的資金集資開發的房地產專案。
由于土地來源主要是企業通過減免地價,或行政劃撥式取得的非贏利性土地,同樣,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此類房不能作為商品房向社會出售,一旦購買缺乏保證。
五、集資合建房
這個名詞對大家來說很陌生,其實這類房子就是房地產開發商與市郊城鎮及村民以集資建房、聯合開發,或小城鎮建設等為名,利用村集體的土地在城郊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資建房的。需強調指出的是,此類房大都沒有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也未辦理土地征用手續,因此,如果購買這類集資合資的房屋,按國家有關規定,這類房屋買賣行為肯定是無效的。所以要仔細考慮,不要輕易出手。
以上是我為大家介紹的哪些房子不能買,希望這些知識對大家能夠有幫助。既然是涉及到產權問題,大家千萬不要忽視。
未來的高層住宅、小產權房、產權40年的公寓類產品三種房子不能買。
1、高層住宅
在“限高令”情況下,未來要修建高層、超高層,是不可能出現在市面上了,未來高層住宅將會越來越不值錢。高層和超高層,容積率高、公攤大、居住人群多,對電梯依賴非常大,一旦時間久了,電梯損壞,即使更換費用也很大,是每戶均攤還是怎么,很難達成統一意見,性價比會越來越低。
2、產權40年的公寓類產品
很多開發商利用政策的擦邊球,用商業產權修建了很多公寓類產品,層高5.9米左右,買一層送一層,而且價格是住宅的三分之二,很多年輕人喜歡,是投資絕佳的產品,隨著時間的推移,弊端顯現出來,不能落戶、小孩讀書不行,居住的人群非常復雜,居住感非常差,而且無任何環境可言,未來,這類產品剩余會更多,出手非常難。
3、小產權房
因為價格便宜,很多年輕人購買,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未來拆遷都是非常大的問題,不會得到任何賠償,最后是錢房兩失。
買房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項
1、辦理按揭需提供銀行要的資料,一般為: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私章等。倘若有公積金,且連續繳滿12個月以上,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一般銀行代辦,也可以自己去當地公積金中心申請。
2、要明確房屋產權的歸屬,確定房屋所有權人。
3、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要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
4、要將購房中附帶的條件在購房合同中明確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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