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二手房質量問題應該走什么流程?
二手房質量糾紛處理流程如下:
一、與賣家協商解決
二手房糾紛解決的首選方法都是協商,因為協商不需要走太過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費時間短,雖然也存在著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等缺陷,但在有些情況下反而是比較有效的方法。
二、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發生二手房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并且二手房糾紛買賣的爭議或者分歧比較大,購房者可以向發生二手房糾紛的二手房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并提交詳細的文字材料和證明材料。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在二手房糾紛中,如果你購房的時候涉及到了中介費、合同約定外的其他收費和物業費等費用,那你就可以向有關的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四、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在二手房糾紛中,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達成了仲裁協議的,可以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五、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二手房糾紛時,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是最后的手段,如果之前的方法起不到效果,只能采取二手房糾紛訴訟的方式,即使二手房糾紛訴訟相對來說比較復雜并且耗時耗力,但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就需要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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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后發現房子有問題怎么辦
買二手房后發現房子有問題解決方法如下:
1、確定房屋質量的具體情況,可先到房屋質量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確定問題是否屬于保修范圍。如果是,可以在保修期內主張保修;相反,這個問題不屬于保修范圍,或者人為損壞,二手業主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要求承擔維修義務;
3、如果二手房結構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影響了買方的正常生活和使用,買方可以與業主解除銷售合同,并要求業主返還購房款并賠償相應的銀行利息損失。
二手房交易存在哪些風險
二手房交易存在以下風險:
1、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繼承人共有的、家庭共有的、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我國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3、土地情況是否清晰。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4、市政規劃是否影響。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于出售;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6、單位房屋是否侵權。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于標準價的住房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條
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百一十一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二手房出了質量糾紛怎么解決
一、二手房質量問題怎么辦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 購房 人有權拒收、 解除合同 和要求賠償損失。 這里的所謂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礎和主體,如果一棟樓房在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方面出現質量問題,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質量再好也難以保證整個樓房的質量和安全。因此,《 建筑法 》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 商品房 交付使用后,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 退房 ,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在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 所謂一般質量問題,是指房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之外的、未嚴重影響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屋頂、墻壁漏水、滲水問題,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沙問題,墻皮、面磚、油漆等飾面脫落問題,廁所、廚房、盥洗室、陽臺地面泛水、積水、漏水問題,電線漏電、燈具墜落、管道堵塞、暖氣不熱問題等等 如果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應立即找開發商,要求對有質量問題的地方予以書面確認并加蓋公章,在對方解決好該問題后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應要求開發商承擔 延期交房 的責任,并索要書面憑證。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內出現的一般質量問題,在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下,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修復。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購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等,應由出賣人承擔。 (三)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是否屬于“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一是看房屋質量問題是否能夠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能夠解決,一般應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并可要求賠償損失;確實無法修復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二是經修復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脅購房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因素,如果該房屋經修復后仍然不能保證購房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購房人就要理直氣壯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三是經多次維修房屋仍然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干擾和影響了購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請求,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裁決。 二、二手房出了質量糾紛怎么解決 買賣合同 的出賣人應就買賣標的物向買受人承擔質量瑕疵擔保責任。 但由于“二手房”買賣中的標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裝修、裝飾等現狀,買受人對房屋的瑕疵狀況也應有理性的判斷。 因此,對于出賣人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出賣人已如實告知瑕疵或買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則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對于房屋的隱蔽瑕疵,如并非出賣人在裝璜、使用過程中所產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沒有 證據 證明出售一方對此是知曉的,出賣人亦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但買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 在看完上文的內容之后,相信您對有關“二手房質量問題怎么辦”和“二手房出了質量糾紛怎么解決”兩部分的內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實踐中,如果您在選購二手房時沒有發現二手房存在的質量問題,房主也沒有向您說明該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在您購買之后才發現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時,您是可以向原房主主張保修或者賠償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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