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
商品房7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
商品房產權到期了,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于你的。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土地使用權使用處理
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筑物合并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業外購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以及建筑物的價值的,一般應當對實際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相對比例)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之間進行分配;確實無法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商品房的產權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法律主觀: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 商品房 的 土地使用權 如果是到期以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 第一,根據我國《 物權法 》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后的情況規定: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時間屆滿時,可以自動續期。 2,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它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 法規 的規定辦理。 第二,在《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相關的規定: 在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約定年限屆滿以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繼續使用土地,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以外,其它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出讓金。 所以,根據上面的相關規定我們知道,當房屋的產權70年到期以后,會面臨下面兩種情況: 1,延長土地的使用年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補交 土地出讓金 ,當然這個出讓金的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 土地出讓 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如果是遇到規劃需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于 拆遷 安置的辦法解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商品房70年到期了怎么辦
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后,有兩種情況:(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二)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
商品房70年產權到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后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4、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房屋產權年限不同的區別有哪些?
1、到期續費不同。雖然說房屋的土地是國家所有,但是房子卻是屬于產權人自己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的產權人只要跟國家續簽土地即可,70年產權的直接續期,40和50年產權的按照相關規定需繳納一部分續費金額后可繼續居住。
2、水電費用不同。房屋的產權年限不同,水電費也不同,40年或50年產權住宅的水電費是按照商業用水用電的標準來收取繳納的,而70年產權的住宅則是按照一般標準收取。因此兩者相對比,前者的居住生活成本會更高一點。
3、繳納稅費不同。產權年限不同繳納稅費也不同,初次購買70年產權的住宅時可以提供契稅優惠,而40年或50年產權的則不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必須全額繳納,而且繳納費用更高。
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現在的房價在不斷上升,而貸款的利率也在上浮中,買房子對于一些工薪階層的人來說會越來越困難,可能好不容易買了一套房子之后,是兩代人辛辛苦苦合力買下來的。有一個問題,如果產權到期了之后要被收回嗎?這套房子下一代能不能夠居?。恳苍S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惑,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來探討一下。
一、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1、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指這套房子的歸屬年限。因為按照我國的土地性質劃分,土地是歸國家所有,而你買的這套房子擁有所有權。
2、不同的房子,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樣的,一般的住宅能夠有70年,有的工業用地的房子,比如公寓就只有40年或者50年。那么短短的40年過去之后,這套房子還能不能夠居?。坎挥脫?,因為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使用權限到了之后是可以自動續期的。
3、只需要提前一年,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到有關部門申請續期就可以了,成功之后你就繼續擁有居住的權利。
二、房子續期會有哪些情況
1、如果房子能夠繼續租居住,業主可以向當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需要繳納一部分的土地出讓金。而這個出讓金價格要比同類的價格要稍微低一些,申請成功之后,就可以繼續住下去了。
2、有的時候在40年或者70年之后,因為國家的規劃需求或者城市的發展需要,國家可能會有收回土地包括房子,那么業主也能夠得到相應的補償,比如說類似于拆遷安置的補償,會給你另外安排住處,不用擔心你沒有地方住了。
小編總結:如果房子在幾十年之后到了期,我們又不用擔心,雖然土地是國家的,但是國家也會按照相關的規定,會為你辦理自動續期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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