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
一、農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積審批標準為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平原地區的村莊,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村莊建在鹽堿地、荒灘地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每戶不得超過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戶宅基地面積可低于前款規定限額。
1、非農村戶口不能建房。
如果農村戶口已經落戶到城市的,是不享有農村建房權利的,而且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是申請不了的。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農民是只擁有使用權的。
2、對宅基地超出的面積進行征稅。
宅基地超出的面積要征稅早在2018年已經在某些地區開展了,到后期會真正落實到各個省份地區。以前國家沒有農村宅基地面積的規定,所以那時候很多人對宅基地周邊進行擴大建房,從而造成宅基地的面積大范圍超出。至于具體的征稅標準,不同的地區會一定的差異,舉個例子,某省的宅基地超出面積是按照200/_來計算。
3、宅基地有償退出。
國家為了有效利用、盤活農村土地資源,對出現一戶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有關問題會進行整治。關于這些滿足任一種就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宅基地,都會給與相關補償,具體的補償費用標準會按照當地的年均收入水平來定。
4、不得超出兩條“紅線”。
兩條“紅線”是指不允許以買賣宅基地為出發點,也就是說農民利益的出發點不允許是買賣宅基地,此外不能說已退出農村宅基地,作為進城落戶的一項條件,只要農民落戶那就必須要退出宅基地。不過這個不是國家全面推行實施的,如果當地政府有這項的硬性措施,可以維權。
5、不得違反“一戶一宅”。
國家已經發布了嚴格的管制措施,要求各地區必須嚴格實施“一戶一宅”的政策,包括任何人不得違反“一戶一宅”的原則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進行建房的。一些地方在實施“一戶一宅”后,對宅基地的審批也變得嚴格起來。
二、農村宅基地繼承新政策如下: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團體內流通。依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實在含義上的產業,僅僅一種運用權,擁有權歸村團體。宅基地既不能銷售,也不能承繼,但能夠在本村團體內流通,經過土地處理部分依法贊同,發放證件。
2、由于我國施行城鄉二元系統,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戶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承繼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宅”變成村團體的財物。
3、由于鄉村戶口與土地的對應聯系,有些人不情愿“農轉非”,乃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而從詳細的家庭的視點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注定會失去。
4、宅基地運用權人依法對團體擁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運用的權力,有權依法運用該土地建造居處及其隸屬設備。宅基地運用權的獲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處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則。
5、鄉村團體經濟安排為保證農戶日子需求而撥給農戶建造房子及小院子運用的土地。用于建造居處、輔佐用房(廚房、庫房、廁所)、院子、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積等。農戶只要運用權,不得銷售、租借和非法轉讓。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擁有權,有銷售和租借的權力,不受別人侵略。房子出賣或租借后,宅基地的運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擁有權一向為團體擁有。出賣、租借房子后再請求宅基地的,不予贊同。農戶建造房子及小院子運用土地,不得超越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則的標準。
農村宅基地是農民建房的土地。農村戶口已經落戶城市的,不享有農村建房權利,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是申請不了的。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只擁有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2021宅基地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
宅基地是農民的建設用地,隨著新農村的開發建設以及政府開發用地,難免會征用農村宅基地,為了彌補農民們的損失,政府會給予一定的補償。那么,2021宅基地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2021年農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是什么?這里我們帶來2021農村宅基地賠償標準介紹。
2021宅基地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
據悉,宅基地補償沒有明確的標準,宅基地補償價是由你所在地區的縣人民政府參照區域內普通商品房住宅均價以及城市未來規劃來綜合考慮的。通常來說,經濟越發達,宅基地補償價格就越高。
小編所在的小城市,宅基地補償價格會受到家庭人口數量影響。一些發展較好的村莊,宅基地被征收時,每個入口補貼10萬元,人口越多補貼金額越高。此外,宅基地上面的建筑也會影響補償價格,建筑價值越高,補償價格越高。
2021農村宅基地賠償標準
通常情況下對宅基地進行征收的時候,是按照計算公式來計算補償費用的,其中宅基地補償公式具體如下:
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計算公式為: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區位補償價一般由區縣人民政府參照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普通商品房住宅均價、城市規劃等綜合實際情況來確定;拆遷中認定的宅基地面積應經合法批準、切不超控制標準。
2021年農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1、非農村戶口不能建房
如果農村戶口已經落戶到城市的,是不享有農村建房權利的,而且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是申請不了的。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農民是只擁有使用權的。
如果說父母是農村的戶口,但是你又落戶到城市,那么父母在去世后,你是不能繼承宅基的。具體來說,就是你只可以繼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但是不能對繼承的房屋進行修建。等到房屋倒塌后,該宅基地就會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2、對宅基地超出的面積進行征稅
宅基地超出的面積要征稅早在2018年已經在某些地區開展了,到后期會真正落實到各個省份地區。以前國家沒有農村宅基地面積的規定,所以那時候很多人對宅基地周邊進行擴大建房,從而造成宅基地的面積大范圍超出。至于具體的征稅標準,不同的地區會一定的差異,舉個例子,某省的宅基地超出面積是按照200/_來計算。
3、宅基地有償退出
國家為了有效利用、盤活農村土地資源,對出現一戶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有關問題會進行整治。關于這些滿足任一種就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宅基地,都會給與相關補償,具體的補償費用標準會按照當地的年均收入水平來定。大部分的地區是按8000-12000元進行補償,補償年限為30年,一般是一次性補償完整。
4、不得超出兩條“紅線”
上述的兩條“紅線”是指不允許以買賣宅基地為出發點,也就是說農民利益的出發點不允許是買賣宅基地,此外不能說已退出農村宅基地,作為進城落戶的一項條件,只要農民落戶那就必須要退出宅基地。不過這個不是國家全面推行實施的,如果當地政府有這項的硬性措施,你可以維權。
5、不得違反“一戶一宅”。
國家已經發布了嚴格的管制措施,要求各地區必須嚴格實施“一戶一宅”的政策,包括任何人不得違反“一戶一宅”的原則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進行建房的。一些地方在實施“一戶一宅”后,對宅基地的審批也變得嚴格起來。其實,國家實施這項制度主要是為了節約土地資源,避免更多的人因為利益而圈地,最終導致很多的村民沒地可批。
6、非本村的村民不能購買宅基地。
宅基地的使用權只有村集體成員的可以享有,非本村村民是無法享受這項福利措施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擅自侵占、買賣或以別的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也就是說,買賣宅基地是違法行為,若是想在違法買來的宅基地塊上建房,肯定是不行的。假如私自買賣被發現了,購買人不僅會受到處罰,并且非法買賣的宅基地也會按照規定收歸村集體。
以上就是2021宅基地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2021年農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介紹,目前國家并沒有規定宅基地補償多少錢,因為每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所以補償標準也不一樣。一般來說,經濟發達的地區,宅基地補償價格會更高,如果宅基地上面還有建筑的話,也會補償更多錢,因此想要知道自己所在地區宅基地補償標準,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咨詢。
一戶一宅法律規定
一戶一宅法律規定如下: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民建造住宅和附屬設施并對其進行占有和使用的權利,該權利作為物權法規定的用益物權類型之一,是廣大農民賴以生存的重要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農村一戶家庭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而不能擁有兩處甚至更多的宅基地。這一立法的目的在于既要保障廣大農民的居住權,防止出現農民居無定所、甚至無處居住的問題,也要防止一戶家庭擁有多處宅基地造成土地浪費、降低土地利用效率的問題。
但同時從該規定并不能得出一戶家庭必須擁有一處獨立宅基地的結論。在判斷一戶家庭是否應當擁有一處獨立宅基地時,應當考察該戶家庭是否擁有居住場所,是否存在居住困難等。在滿足居住條件的情況下,兩戶或兩戶以上的家庭共同居住在一處宅基地,亦與法律規定的精神相合。
為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改善農村村民居住條件,促進宅基地節約集約利用,保護農村村民合法權益,助力鄉村振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明確了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和分配原則。《辦法》明確了家庭沒有宅基地的,因自然災害,政策性拆遷等需要重新選址建設住宅的子女結婚確需分戶居住,現有宅基地又無法滿足分戶居住需求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農村村民是可以申請宅基地的。
宅基地的分配必須遵循成員申請、集體審議、按戶取得、一戶一宅、面積限定、規劃管控的原則。
關于集體建設用地:
本辦法所稱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宅、附屬用房和生活庭院等用地。本辦法所稱農村村民是指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人員。
一戶一宅政策賠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一戶只能申請一處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有三種:1、純貨幣補償:最低標準:房屋的重建成本價+宅基地地價。2、房屋產權置換:相同地段按照面積最低拆一還一。3、另劃分宅基地建房:這里需要明確的是,另行批準宅基地安置的,會另外補償房屋的重建成本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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