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轉租的規(guī)定
進行房屋轉租的,具體可以分為合法行為非法行為。很顯然,要是屬于非法轉租房屋的話,那么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比較重的。但要想進行合法轉租的,就必須要滿足規(guī)定的條件。那么,房屋租賃轉租的規(guī)定是怎樣的呢?有哪些注意事項呢?針對這個問題,相信好多人是不清楚的。那么接下來,我為大家整理了房屋租賃轉租的相關知識,如果遇到這樣的事件,對相關內容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閱讀下面文章,希望可以幫助到你。一、房屋租賃轉租的規(guī)定 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合法的轉租須符合兩個必要條件:
合法條件一: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于正常使用的范疇,必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 合法條件二:轉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權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應由房屋所有權人取得。凡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而轉租的,或謀取租金差價的轉租,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二、房屋不能轉租的情況有哪些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哪些房屋不能轉租均有嚴格規(guī)定。 不能轉租情況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不能轉租情況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轉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 不能轉租情況三,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fā)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不能轉租情況四,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后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后租期。 不能轉租情況五,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 綜上可知,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轉租的相關的內容。看了這些,相信大家對注意事項都有所了解了。現(xiàn)實中,只有進行合法的轉租,那么當事人的權益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而這種情況下所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也是比較小的。當然了,你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我們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意見,詢問的專業(yè)律師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你的利益不受傷害。
房屋轉租合同生效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轉租合同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一種,因此其生效首先應當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一般生效條件,如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采取法定的形式并經過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據(jù)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房屋租賃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房屋轉租合同的生效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且尚未終止
首先,房屋轉租合同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只有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終止的,房屋轉租合同才可能生效。其次,房屋轉租合同中的轉租人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享有合法的租賃權,才有資格將其承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如果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對房屋就沒有租賃權,當然無權將房屋轉租;如果房屋租賃合同已經終止,承租人的租賃權已經消滅,也不再具有轉租的資格。轉租人無權轉租房屋的,轉租合同也就當然無效。
(二)經出租人同意
盡管轉租的權利基礎是承租人的租賃權,但轉租必然會影響出租人的利益,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除非有特別約定,通常情況下都是認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賃房屋。因此,為了保護出租人的利益,也為了堅持意思表示真實的原則,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必須經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7條規(guī)定:“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該辦法第28條規(guī)定:“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所謂經出租人同意,既可以是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出租人表示允許承租人轉租,也可以是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轉租。但是,無論何時同意,均應當采取明示的方式,不可以默示同意。同時,轉租房屋的數(shù)量、期限,用途等均應當經出租人同意,不可超出出租人同意的范圍。此外,城市房屋轉租合同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未辦理轉租登記備案的,轉租行為無效,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房屋轉租合同當然也隨之解除。《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2條規(guī)定:“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罰款。”
(三)次承租人須符合法定的條件
次承租人其實就是房屋轉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稱其為次承租人只是為了使其與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區(qū)分,從而明確其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關系。因此,次承租人必須完全符合法律關于承租人的主體資格要求,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承租人主體資格有限制的,完全適用于次承租人。如根據(jù)《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規(guī)定,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不得租用或者變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因特殊需要必須租用的,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這樣,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不得成為城市私有房屋轉租合同中的次承租人。
(四)房屋轉租合同的內容與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相適應
房屋轉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的合同,因此,房屋轉租合同的內容必須與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相適應,否則無法生效。例如,除非出租人與轉租合同的雙方另有約定,轉租合同的標的物只能是房屋租賃合同標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不能超出房屋租賃合同的范圍;轉租合同的期限必須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屆滿,不能超過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9條規(guī)定:“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xié)商約定的除外。”
總之,房屋轉租合同只有既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又符合上述特別要件,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
合法的轉租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于正常使用的范疇,必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
2、轉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權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應由房屋所有權人取得。凡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而轉租的,或謀取租金差價的轉租,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租房子要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1、租金:量入為出。此處所謂的“出”是指所需支付的房租,“入”當然是指個人收入,因為對于每一位租房者來說,租金的支付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而且不像其他消費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做適當?shù)恼{整和變動,每月或每季度所需支付的房租是固定不變的,所以租房一定要考慮個人每月的固定收入或平均收入“量入為出”,一般租金是不能超過月收入的30%。
2、交通:上班方便。首先,應要打消“房屋與上班地點距離越近,交通就越便利”的錯誤說法。其實,對于租房者來說,交通的便利程度一般是用上班的時間和所發(fā)生的交通費用來衡量的。因為城市的交通網線在不斷的發(fā)展和完善,距離遠的地方不一定耗時多,交通費用越少,則對于租房者來說相對好些。其次,交通———這一租房因素通常所包含的內容:距離最近的交通站點、、乘車路線的路況(主要指是否堵車以及堵車的概率)、換車次數(shù)上班的乘車時間、交通費用等。
3、居住環(huán)境:滿足日常需求。居住環(huán)境包括居住的外圍環(huán)境和居室情況。說到居住的外圍環(huán)境,很多人都會想到,一個大型社區(qū),規(guī)劃合理,購物方便,綠化面大,路面干凈衛(wèi)生,有專用的活動場所等等,但類似這樣的社區(qū)其房租都是相當高的,對于我們租房者來說,根本沒有必要花更多的錢去租取理想中的環(huán)境,我們只需要能滿足我們個人的日常需求即可,比如附近要有超市,購物比較方便,周圍的人群不要太雜亂。
房屋轉租需滿足的條件包括( )。
A.須經出租人書面同意rnB.不須經出租人書面同意rnC.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合同規(guī)定期限rnD.轉租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rnE.轉租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動廢除【答案】:A、C
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轉租的要求包括:①須經出租人書面同意;②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③房屋轉租也須簽訂轉租協(xié)議,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E項,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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