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租房申請條件:
凡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工作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材料: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現場提交申請的可到各公租房申請點領取《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或登錄公租房官方網站下載,網上提交申請的直接在網上填報。
二、身份證明
1、重慶戶籍人員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
2、非重慶戶籍人員提供身份證和居住證。若是未婚的非重慶戶籍人員也需要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溫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數量,身份證2份,戶口本1份,居住證2份)。
三、工作及收入證明
1、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提供勞動合同或在申請書中填寫公積金、社保繳納情況三者選其一(公積金、社保繳納情況通過部門信息比對核查)(注:必須是用人單位繳納的社保)。
2、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勞動合同或在申請書中填寫公積金、社保繳納情況三者選其一(公積金、社保繳納情況通過部門信息比對核查)(注:必須是用人單位繳納的社保)。
3、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或在申請書中填寫社保繳納情況。
4、主城區退休人員:在申請書中勾選領取養老待遇或退休證。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在申請書中填寫社保或公積金繳納情況。
共同申請人有工作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提供工作證明;無工作的本人填寫無工作承諾書,失業人員也可提供失業證,務農人員可提供農業戶口說明情況。
四、婚姻狀況證明
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明,離婚人員提供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未婚人員提供戶口簿和承諾書。
喪偶的需提交死亡人員的戶口注銷證明或火化證、結婚證等相關材料(提供原件,交復印件)。
承諾書:可以在申請點提交資料時領取并簽名。
五、住房情況證明
有工作單位的,在申請表中填寫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難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規定材料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
申請時間及地點
(一)重慶市巴南區李家沱街道巴南大道16號全窗口
窗口電話:023-61963832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巴南大道公交站下車步行257米。
(二)重慶市渝北區仙桃街道同茂大道66號渝北區行政服務中心3樓建設項目服務區E1-E3窗口
窗口電話:023-67173950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軌道交通10號線中央公園東站下,步行622米;公交689路,中央公園東路站下,步行442米。
(三)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街道建新東路125號鴻程大廈A棟8樓1-2號窗口
窗口電話:023-67006061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江北區建新東路公交站下車步行30米。
重慶公租房申請條件為:年滿18周歲,在本市工作的無住房或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的無住房人員、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均可申請公租房。
重慶公租房基本申請材料為:
1、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工作收入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5、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相關內容:
重慶公租房申請流程為:主城區由市住房保障機構委托的單位受理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市住房保障機構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初審的復審工作。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經審查合格后,申請人的資格將以適當的方式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進入輪候庫。主城區外的區縣(自治縣)可參照“兩級審核,一次公示”的原則執行。
承租人租賃合同期滿,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重新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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