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搬遷需要什么程序
征地拆遷的程序有: 1、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開設拆遷資金專用賬戶。 6、申領拆遷許可證。 7、發布拆遷公告。 8、拆遷凍結。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拆遷房屋需要的手續有: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 (4)根據當地的政策文件、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貨幣補償和回遷安置兩種)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征地拆遷工作流程
征地拆遷工作流程
1、實地放線定界,發布拆遷公告,召開動員會,委托拆遷公司
國土分局會同用地單位聯系市工地勘測規劃院按照經批準的勘測定界圖和選擇意見書實地放線定界;征地拆遷工作專班擬定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并進行公告,組織被征地拆遷人員召開征地拆遷動員會。政府征收小組委托拆遷公司。
2、入戶清點丈量
拆遷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揮部委托入戶清點丈量,被拆遷戶在原始調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拆遷公司對入戶調查的數據分戶進行整理,建立電子表格。
3、協助征收小組對拆遷戶作動員談判工作
4、合法面積認定
征收小組工作人員共同認定被拆遷房屋的合法面積及還房面積
認定依據:土地使用證、農村個人建房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個人建房用地檔案、項目小組專題會議紀要等。
特殊情況處理程序:被拆遷戶書面情況說明,村委會簽署明確意見,征收小組集體研究。
5、套價核算
拆遷公司根據實地清點丈量數據和征收小組確認的合法面積,進行套價核算,建立電子表格。
6、征收小組確認
征收小組工作人員在套價核算表上簽字確認。
7、被拆遷戶簽字確認
被拆遷戶在測算表上簽字確認。如有錯漏,由拆遷公司補充調查,征收小組人員實地核實。拆遷公司建立增補或更正表格,征收小組工作人員在該表上簽字確認后,交被拆遷人簽字確認。
8、拆遷補償公示
政府將被拆遷戶拆遷補償標準、補償金額、被拆房屋合法面積、還房面積等進行公示。
9、簽訂協議
拆遷公司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書》,政府征收小組與被拆遷人簽訂《還房協議書》、《搭住費協議書》等。
10、支付補償費、交房
資金管理部門將房屋拆遷補償費支付給被拆遷戶,被拆遷戶上交土地使用證、交被拆遷房屋
征地和拆遷的區別
1、征地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進行的拆遷,補償原則是合理、適當。
2、拆遷,現在多是商業性拆,是出于商業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進行的拆遷。補償原則應是充分,合理。
3、征地是對土地的征收,拆遷是對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遷。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對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國家并不需要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稱“拆遷”而不叫征收。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征地拆遷流程
法律分析:征地拆遷程序是:1、拆遷人取得征地以及規劃等批準文件,然后經申請由區縣建委發布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公告;2、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3、拆遷人向區縣建委申請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4、區縣建委審核發證,并發布拆遷公告;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拆遷補償協議。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村土地征收拆遷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農村征地拆遷行為實際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遷房屋兩個階段。農村土地征收拆遷一般程序有哪些步驟?我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閱讀愉快!農村土地征收拆遷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具體而言,征地拆遷分為兩大部分,征地和拆遷,均應按照相應的流程來辦理。一、征地程序 1、辦理用地申請 用地單位需要征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擬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用地申請后,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審查 國土房管局根據各項征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4、征地審核與批復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后,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6、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區縣國土房管局根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關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補償安置的實施 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依照征地補償、安置費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9、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二、農村房屋拆遷程序 1、用地單位申請領取規劃用地許可證 2、申請拆遷許可 用地單位須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許可; 3、進行拆遷宣傳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 5、暫停有關活動 拆遷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準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在用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有關事項,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停辦入戶和分戶等。 6、拆遷人向房管部門確定拆遷實施方案 拆遷申請人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對擬定的拆遷活動作出安排,主管機關以備案的方案作為監督其拆遷活動的依據。 7、拆遷人委托評估機構對被拆遷范圍內的房屋建筑物等進行拆遷評估 8、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9、拆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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