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租房70年后怎么處理?
集租房70年后的處理方式取決于當時的地價水平以及政策規定。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如果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則自動續期。這意味著,集資房的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問題。如果需要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可以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具體的處理方式需要遵循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規。
承包地期限到期怎么辦
我們國家的土地根據法律規定,是有不同的類型的,對于承包人來說在承包的時候,就要知道自己承包土地性質能承包多久了。因為這個期限是到了之后要去處理的。承包地期限到期怎么辦?下面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承包地期限到期怎么辦 (一)土地承包到期后,可以和村委協商,重新簽訂承包協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到期后,由村集體重新發包,并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 (二)重新發包時,由村集體確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會討論決定。原則上,以發包時具有本集體成員資格的人員為限來平均分配。 (三)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特征 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一種反映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農村承包經營關系的新型物權,其特征在于: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可以根據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兩種不同的方式,分為兩類: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必須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或“農戶”(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屬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灘農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存在于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權利。換句話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標的,是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財產。有的集體組織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數量,作價或者不作價地分給承包人部分耕畜、農具或者其他生產資料,這是附屬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權利。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為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或者其他生產經營項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的土地等生產資料的權利。這里的種植,不僅是指種植糧食、棉花等作物,也包括樹木、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經營林業、牧業、漁業等,都屬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范圍。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有一定期限的權利。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為30年到50年,林地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單位、個人承包經營國有土地,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個人承包經營集體所有的土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形式 (一)轉包 轉包重要發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轉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受轉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的農戶。轉包人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產權不變,受轉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使用的權利,獲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轉包人支付轉包費。轉包無需發包人許可,但轉包合同需向發包人備案。 (二)出租 出租主要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種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過租賃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租權,并向出租的農戶支付租金,農民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無需經發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發包人備案。 (三)互換 互換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之間,為方便耕種和各自需要,對各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換。互換是種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換的雙方均取得對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經營權。雙方農戶達成互換合同后,還應與發包人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四)轉讓 轉讓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給他人,轉讓將使農戶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因此,對轉讓必須嚴格條件。在承包方與穩定的非農收入或其他經濟來源的情況下,方可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是農民有了切實的生活保障,否則不應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倘若沒有切實的生活來源,一旦遇到風險,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可能流離失所,造成社會不穩定。轉讓的對象應限于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具備轉讓條件的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應當經發包方同意。 (五)入股 即承包方將承包土地使用權入股,參加農業股份制,農業股份合作制或實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為分紅依據。主要是有些地方為保護規模經營產業區,在土地延包時才土地承包權確權到戶,使用權入股分紅的一種流轉方式。 (六)反租倒包 是原承包給農戶的土地,由發包方反租回來,再重新發包或由集體直接經營。主要用以發展高效農業,創建科技示范區等。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承包地期限到期怎么辦”等相關法律知識。如果承包人的土地承包期限到了,根據要求是可以進行延長的,至于如何辦理就要自己去協商或者申請了。
土地承包到期后村委會要收回合理嗎
承包地到期村里要收回土地這種行為是合法的。
土地承包到期后,村委會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收回土地。具體來說,土地承包到期后,原來的承包人可以與村委會重新協商續租或者重新分配。如果無法協商達成一致,村委會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收回土地,并依法進行再分配或者租賃。
土地承包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征地拆遷:如果土地需要征收或拆遷,相關部門會先進行征地拆遷工作,包括對土地的測量、評估和補償等;
2 、簽訂承包合同:在土地征收或拆遷完成后,農民可以向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承包。申請承包土地時,需要提供農民身份證、土地證等相關材料,并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承包合同;
3 、繳納承包費用:承包合同簽訂后,農民需要按照約定繳納承包費用,并辦理相關手續,如土地流轉、土地權屬轉移等;
4 、辦理土地證:土地管理部門會在承包合同簽訂后辦理土地證,將土地所有權轉移到農民名下。農民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領取土地證,并妥善保管;
5 、年度申報:農民每年需要向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申報土地使用情況,并繳納相應的土地承包費用。如果農民不再使用土地,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退租或轉讓。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土地承包流程可能存在差異,具體以當地政策和規定為準。同時,一些特殊情況,如土地流轉、土地承包合同變更等,也需要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第二款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二十一條
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租賃最長期限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租賃最長期限是二十年。
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各個機構以及公民個人享有對土地的使用權,并依法可以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出租。租賃土地時,雙方需要依法簽訂合同。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租賃流程:
1、村集體召開兩委會議,研究決定出租意向,經與會人員同意后,形成書面報告,請示上一級政府批準;
2、在明確得到批準后,啟動出租程序,聘請具備評估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擬出租土地進行評估,同時村兩委研究制定出租方案;
3、評估結束,結合評估數據,完善出租方案,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修改、完善、通過出租方案;
4、出租方案正式上報上一級政府以及三資辦,請示上一級政府及三資辦審核批準;
5、出租方案獲得批準以后,將出租信息公示,制定拍賣、招標方案,確定出租底價,委托第三方公開拍賣、招標,或邀請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協助自行進行公開拍賣、招標,成功后收集整理相關材料歸檔;
6、由于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登記生效制度,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依法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造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對于受讓人來說,應當依法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否則將無法取得法律意義上的物權。
綜上所述,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最長期限是二十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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