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違約金賠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約定一般為總房價的20%。但是違約金具體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協商確定;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進行違約責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二手房違約金的法律規定一般是多少
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約定一般為總房價的20%.但是違約金具體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協商確定。造成的損害較大時違約金可以適當上浮,但最高不應超過實際損失的30%,具體標準可以雙方在合同中協商約定,同時可以根據違約情形來判斷實際損失。
二手房賣房違約金怎么算:
違約金的計算方式一般有兩種:
(一)以天數為基礎,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從合同交房到實際交房計算。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按日計算。
(二)根據合同中雙方約定比例計算,一般比例范圍是在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五。例如:按照全額房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計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萬分之一再乘以違約日期。較后是購房違約金的上限。
綜合以上論述能夠得知,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二手房也要簽訂相關的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的基本注意:
1、產權清晰
產權證上的房主與賣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賣房屋的性質;產權證上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相符;驗證產權證的合法性與真實性。
2、產權的完整性
確認產權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斷其房產有沒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過戶后出現不必要的爭議與糾紛。
3、房屋質量
觀察房屋的結構,建筑與裝修材料。看房屋的內外部結構是否被改動過;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走廊或陽臺等;牽涉到陽臺的面積怎么算的問題。
4、居住空間
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是否合理;是否適合居住;活動空間大小等。
5、裝修配置
看原房屋裝修的水平、程度如何;確認房子的供電設施、供氣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現象;電話線、寬帶的安裝是否完備等。
6、物業管理
了解該區水、電、煤、暖的價格及繳費方式,是上門代收還是自己去繳;觀察電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了解該區的停車場、小區綠化的基本情況;當地保安水平怎么樣,觀察一下保安是否有責任心等。
7、房屋歷史
了解該房是哪年蓋的,還用多久的土地使用期限;有哪些人住過,有什么用途;還有原住戶在當地的信用情況;是否有欠交物業費、水電費等。
8、鄰里情況
鄰里關系是影響居住舒適與否的重要因素。在買房前應該要拜訪上下左右的鄰居,了解他們在此的居住情況;與居委會和傳達室的值班人員聊天,了解情況。
9、房屋價值
通過對市場上的功放的反復比較判斷房屋的價值;委托信得過的中介公司進行價值評估;銀行提供按揭時會作出價值評估,這個價格可以看成房屋的最低保值價。
10、貸款條件
二手房的貸款有具體的要求。具體的要依據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
11、產權的交接
需要找個雙方都信得過的單位,如信譽較好的擔保公司,等過戶完成后再將房款轉入賣方賬戶。
實際中,無論是二手房的買賣還是新房的買賣,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金有雙方約定具體數額,法律對此并沒有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損害賠償的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沒有明文規定,通常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沒有約定的,一般可以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來確定,但得不超過造成實際損失的30%。
二手房交易常見的違約
1、出售方將房屋直接賣給第三人
如果出售方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原買房人有優先過戶的權利,可以向法院請求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出售方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并已辦理了過戶,那么出售方就已經構成了惡意違約,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買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出售方根據房屋差價賠償違約責任。
2、出售方要求提高房價辦理過戶
在實際買賣過程中,很多出售方在簽訂合同后認為房子賣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錢過戶。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應該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凍結所購房屋,進行財產保全,防止出售方將房屋賣與第三人,進而使所簽訂的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同時要求法院判定出售方繼續履行合同。
3、出售方賣房后反悔并證明合同無效
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如果在買房時已經知道了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經過共有人同意而購買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無效時,是可以獲得支持的。
二手房交易單方面毀約怎樣賠償
1、定金罰則
買賣雙方在簽署購房合同后,一般買方會向賣方支付一定金額的定金,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定,最高不超過購房款的20%。如果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是定金條款,那么如果遇到單方毀約問題,則適用“定金罰則”,即如果賣方(也就是業主方)毀約,則需要向買方給付雙倍定金作為賠償。如果買方(也就是購房者一方)毀約,則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將不予退還。
2、賠償違約金
違約金一般是買賣雙方在簽署購房合同后,另行約定于《補充協議》中,也就是說并非所有交易過程中都涉及違約金問題。同時,違約金的數額也是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的。在目前接觸的交易中,部分買賣雙方都沒有另行約定違約金賠償,而是直接選擇支付定金。但是如果購房者和業主對于合同賠償問題存有擔憂,則可以就違約金問題簽訂一份《補充協議》,如遇毀約則可以根據定金和違約金的賠償數額,擇優選擇,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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