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管超過多少年,沒有無效事由會一直有效。合同除非被宣告無效、被撤銷、附解除條件的條件成就、附失效期限合同的期限屆滿會一直有效。例如: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法律其他規定等。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永久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后,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 在租賃合同中,要確定合同的主體,在簽約時務必要認真審核出租人的資格,要核實產權證上記載的權利人與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確租賃物等等。 國有土地租賃 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國有 土地使用權出讓 的最高年限。我國《民法典》合同編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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