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一般情形下,房產證上名字是誰,一般該房屋為登記人所有。但是在離婚時,處理該房產,具體歸誰所有,應視具體情況結合法律規定確定。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一般情況下,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意味著這個房子就是誰的,但不一定是這個人單獨所有的。
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該房也應當是夫妻共有的。
如果這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就歸誰所有。
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新房辦理房產證的注意事項:
1、先看一下你的購房合同,上面有辦理房產證的最后時限,是開發商合同內的要約條款,基本可以清楚大致時間。
2、辦理房產證時,由開發商代辦,而開發商需要準備的資料有各種應付土地款、稅費等項目,還有商品房的驗收、交付的手續證明之后到房管局辦理房產證。
3、辦理房產證時,業主需要注意房產證登記產權人要在領證的時候到場、攜帶本人身份證并簽字。同時要繳納相關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工本費等。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因為房產證登記的是房屋產權的實際情況。但在婚姻關系中,婚后買房,房產證上雖然只登記了一方的名字,但實際上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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