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請條件為:
1、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
2、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
3、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4、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有穩定工作是指:
1、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2、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且在主城區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3、在主城區退休的人員;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公租房申請流程如下:
1、到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
2、提交申請材料;
3、審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請條件,進行公告;
4、公示無異議,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
2、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地提供離婚證。
3、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
4、按要求填寫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5、低保和優撫家庭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或優撫證明。
6、原住房拆遷的家庭須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7、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公租房的租賃價格低于市場租房價,能夠為低收入的家庭和單身居民減輕生活成本。有在深圳的朋友想申請深圳公租房但不清楚申請條件,那么深圳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怎樣的呢?
深圳公租房申請條件?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即為深圳公租房的申請條件,詳細條件請以實際規定為準,可致電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統一咨詢服務電話07558863166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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