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所以,房子沒有土地證不能過戶。
非市內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證都必須備齊方可交易,而市內的二手房房源,則只需有房產證和契證兩證即可上市交易。
產權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密不可分,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么在該土地被人侵占的時候,業主將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此,沒有土地證的房子面臨三大風險:
1、雖然房產證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權仍屬于開發商,這就不能排除開發商以該土地使用權“大證”向銀行抵押貸款的風險;
2、不辦理土地證,有的單位可能會非法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3、土地使用證和產權證不齊影響上市交易。
擴展資料:
有些人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的一些原因:
1、有的地方實行的是兩證合一,即房產證和土地證只發一個房產證,土地證不發到個人手中。擁有房產證就說明擁有該屋的所有權,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權。
只要有房產證,可以憑房產證到房產核心辦理房產交易手續。
2、年限久的單位集資房,土地是屬于單位的,所以只有房產證。
3、土地屬于集體土地的沒有土地證
4、新買的房子土地還在開發商那里沒有分割。
參考資料:
焦作日報--土地證是否還用過戶
只有土地使用證 的房子,且該房屬于二手房,不可以辦理過戶。因為 沒有房產證 的房屋是不能進行轉讓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 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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