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
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在具體處理這類不動產糾紛的時候,其實也有一定的原則,而要是公民在處理這類糾紛的時候,一般不清楚具體應該怎么才做,那么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
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1(一)房產糾紛的解決辦法
房屋產權糾紛解決根據不同的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方式,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fā)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4、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物為標的發(fā)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二)房產糾紛的解決途經
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一旦發(fā)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調解,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
房地產糾紛發(fā)生后,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zhí)行。
3、訴訟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房地產糾紛。
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2首先是最基礎的解決方式——調解。
調解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那么,應該找誰來調解糾紛?一般來說,街道的居委會都設有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所以,如果遇到房產糾紛,不妨首先向他們求助。
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嘗試第二種解決方式——仲裁。
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房地產糾紛發(fā)生后,公民可以根據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仲裁裁決,解決房地產糾紛。
我國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地級市均設立了仲裁委員會,負責對平等主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進行仲裁。若產生了房地產糾紛,在調節(jié)失敗的情況下,當事人當然可以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zhí)行。
如果以上兩種途徑都行不通,還有最后一招——訴訟。
發(fā)生了房地產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人們法院提起訴訟。但訴訟解決所需時間較長,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和金錢,所以如果糾紛可以通過調解或仲裁解決的,不建議直接提起訴訟。
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3(一)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房地產爭議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并商議解決辦法。
(二)求助于消費者協會商品房購銷產生爭議,解決過程中單個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相比處于弱勢,購房者可將商品房購銷糾紛投訴于當地消費者協會,求助消費者協會對相關商品房購銷糾紛的買賣雙方進行調解、處理問題。
(三)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針對所購商品房存在的與購房合同不符、施工質量、延期、物業(yè)管理、虛假廣告、收費等問題,購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設委員會、規(guī)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投訴并申請調解、處理。
(四)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出現的法律規(guī)定應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之外的糾紛,如購房合同的履行等問題,購房者可依據購房合同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另行簽訂的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五)通過法院司法途徑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房地產爭議問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
相關知識房產糾紛哪些可以訴訟
房產糾紛一般來說大多構成民事案件,屬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少數屬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圍。但也有些房產糾紛并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圍,應由其他部門來受理。因此,在提起訴訟前,首先應對自己的房產糾紛性質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屬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圍,以免徒勞。
房屋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 遇到不同房產糾紛處理的方式不盡相同,具體如下:
(一)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fā)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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