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是: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受害人可以要求行為人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主要涉及到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guī)定。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高空拋物侵權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其次,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5條的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此外,《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guī)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高空墜物是由于物業(yè)人員的過失行為造成的,那么物業(yè)人員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如果高空墜物導致了人員傷亡,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可能會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或過失致人重傷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對高空墜物追責的意義:
1、警示作用:對高空墜物行為進行追責,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讓那些有意或無意高空拋物的人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從而減少類似行為的發(fā)生。
2、安全保障:高空墜物不僅威脅到行人的生命安全,也會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損害。通過追責,可以促使建筑物的所有者、管理者和住戶加強安全意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墜物。
3、責任劃分:高空墜物往往涉及多個責任主體,如建筑物的所有者、管理者、住戶以及拋物者等。通過對各方的責任進行明確和劃分,可以避免責任模糊和推諉扯皮,確保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責任。
4、賠償損失:高空墜物造成的損失往往是巨大的,不僅包括人身傷害,還可能導致財產損失。通過對責任主體進行追責,可以讓他們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為受害者提供經濟上的補償。
5、完善法律制度:高空墜物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各國都在不斷探索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通過對高空墜物進行追責,可以推動法律制度的完善,提高對高空墜物的監(jiān)管和處罰力度,為公眾提供更加安全的生活環(huán)境。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民法典
一、高空墜物傷人的法律責任是怎么規(guī)定的
在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中,“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并不是對當事人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的推定,而是對于高空墜物的侵權行為本身和損害事實之間因果關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關系與當事人的主觀方面混同起來。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的歸責原則應當是無過錯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 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加害人對其行為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在高空墜物案件中采用無過錯原則有利于保護受害者的權益,促進案件的順利開展。雖然會牽涉到無辜的業(yè)主參與到訴訟中去,但是通過其他業(yè)主的行為能夠更好更快地推動案件的進展,有助于及時發(fā)現(xiàn)加害人。
其他業(yè)主也并不是直接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而是在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時候才承擔補償責任。他們可以通過積極地尋找線索發(fā)現(xiàn)加害人,或者用證據證明自己當時不在現(xiàn)場或墜落物與自身無關而免予承擔責任。無 過錯責任原則 是以“乃是在于對不幸損害之合理分配”為基本思想的,這正是民法典所體現(xiàn)的精神內涵,同時也為法律規(guī)定提供了責任分配的依據。
因此,由上可以看出,如果高空墜物傷人,應該是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
二、高空墜物傷人由誰承擔責任
一般情況下,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每一層樓都需要承擔責任。
三、是否高空墜物傷人必有擔責人?
高空墜物傷人是一種特殊侵權行為,屬過錯推定責任,對于高空墜物傷人案件則是采用舉證倒置原則,侵權人一般只須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是高空拋物,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根據具體情形,將會認定為“過失或 故意傷害罪 ”。
那么,如果無法查證肇事者,又該如何處理?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如果無法查證侵權人,相關單元的居民將實行“連坐”,即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居民共同承擔補償責任,以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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