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簽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二房東簽合同有法律效力嗎如下:
1、和二房東簽合同有法律效力,但需要得到房東的允許,才能有權利進行出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2、和二房東簽訂的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但是具體而言,要符合兩個條件其合同才有效,即原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且在租賃期間內,也就是說只有承租人具有合法的租賃權,才有資格將其承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經出租人同意。此處的承租人同意可以是在承租人與出租人簽訂原租賃合同中加以約定。因此只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那么和二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訂立的的步驟是什么
合同訂立的的步驟如下:
1、一方當事人發出希望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作出同意訂立合同的承諾;
3、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
4、自各當事人簽字蓋章后合同成立。
綜上所述,只要二房東與業主的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是可以轉租的,則該租賃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履行也沒有障礙。所以與二房東簽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是合理合法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是經得出租人同意的,則該租賃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履行也沒有障礙。如果承租人的轉租行為沒有經得出租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出租人在知道轉租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其同意轉租,合同有效。另外還有一種情形就是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但是轉租的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的部分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和二房東簽的租房合同有效嗎?
前幾天我租房子,和我簽合同的那人說這房子是他親戚的,他在管理.,(他和別人又說這房子是他買的).我當時大意了,就把合同給簽了,交了押金,合同上說最少住半年.我問他要房產證復印件他一直推脫.今天我聽別人說這房子是他租別人的.rn請問這個合同有效嗎?如果沒有法律效應我找他退錢走人,他和我扯皮我該怎么辦您好,關于大房東怎樣和二房東簽租房合同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二房東租房合同協議出租方(二房東,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房屋基本情況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住房,甲方將向乙方轉租該房其中的一間臥,(單間)。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第四條租金該房屋月租元。其中,水、電、氣、物業、取暖、上網、有線電視等費用包含在租金內。第五條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為:押付,其中押金元,具體每期支付時間及金額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幣元整)。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幣元整支付方式:銀行轉賬。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維修養護責任租用期間,一般日常維修保養,均由甲方負責。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它設備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第八條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第九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2、拖欠房租累計達半個月;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第十條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第十一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第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第十三條該房屋為二房東轉租,本合同為二房東轉租合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房東(簽章):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房東轉租合同有效嗎
依據具體情形,如果原房東不同意的,則無效。如果原房東明知二房東出租給第三人而不反對的,視為同意。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 租賃合同 繼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五百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二房東的合同法律認可嗎
二房東的合同法律認可嗎二房東的合同即轉租合同,由于轉租所涉及到了無權處分的問題,所以使得轉租合同的效力變得相當的復雜。如果經過原房東同意,轉租合同即二房東的合同有效,如果未經原房東同意,那么轉租合同無效。如果原房東知道或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了,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合同有效,即法律認可。
法律分析:二房東的合同即轉租合同,由于轉租所涉及到了無權處分的問題,所以使得轉租合同的效力變得相當的復雜。如果經過原房東同意,轉租合同即二房東的合同有效,如果未經原房東同意,那么轉租合同無效。如果原房東知道或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了,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合同有效,即法律認可。若合同上原房東明確表示不允許轉租等調理,那么租客與二房東的合同則視為無效,若原房東與二房東之間的合同并未明確寫明允許不允許轉租,那么最終由法院判定。如果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是經得出租人同意的,則該租賃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履行也沒有障礙。如果承租人的轉租行為沒有經得出租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出租人在知道轉租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其同意轉租,合同有效。另外還有一種情形就是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但是轉租的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的部分是無效的。當事人之間系房屋租賃合同關系,雙方均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租房合同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合同雙方身份的有效性基礎之上的,特別是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上應當按照合同法中的相關要素來確定合同的相關內容,另外由于二房東本身的經營性質,是需要由原房東授權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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