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是多少年
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種。商品房產權年限具體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質密切相關的。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筑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最高為40年。
相關說明:
1、房屋是土地上的附著物,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國家是否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可能:如果該地塊有特殊用途,如軍事用地或市政建設用地等,國家可收回土地,但會給予產權人一定的補償;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所有權人再支付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土地。目前,對這一補償標準及土地出讓金標準的相關規定尚未出臺。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商品住宅房產權年限
房子對中國人來說意義非凡,首先房子可以供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居住使用,予人安樂生活。其次房子還具備理財功能,對家庭財產起到保值和投資功能,最后房子是一個消耗品,房屋產權也是有使用年限的。今天就著重來關注一下,商品住宅房產權年限是多少?年限到了要怎么辦?
一、商品住宅房產權年限是多少
商品住宅房的使用年限是和商品房的使用性質密切相關的,所以根據它的使用途徑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普通住宅用房,這是一種供普通家庭和個人生活使用的房屋,它的產權年限一般是70年。第二種是商業用房,這是一種用于辦公、旅游、工廠、商業和經營活動性質的房屋,它的產權一般是40年。第三種是商住兩用房,這種性質的房屋一般為城市綜合體的樓盤,是可以商用也可以用來安居的綜合性住房,它的產權一般是50年。
二、商品住宅房產權年限到了怎么辦
1、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
我們說的商品住宅房產權年限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到期,房子所有權本身是沒有期限的,只要房子還能使用就能一直住下去。所以,商品住宅房產權到期以后,只要房子本身還能夠使用,那只要補交土地稅就可以繼續使用了。
2、土地是國家財產,房子是個人財產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城鎮建設用地是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的,企業和個人沒有擁有權,但是可以自己有償的使用,也可以交易自己的使用權限。從取得使用權之日算起,住宅用地可以使用70年,商業用地可以使用40年,綜合用地可以使用50年。而房屋產權則是屬于個人財產不屬于國家,房屋產權擁有人只要有合法合規的權證,而房子本身也還在的情況下就能夠一直擁有它。
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的壽命也到期了怎么辦
如果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房屋本身的壽命也到了,房子成了危房或者倒塌了怎么辦?首先,土地是國有的,所以土地的性質肯定不會變。其次,看國家有沒有對該土地作規劃用途。所以這個時候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家對該土地沒有規劃其它用途,業主可以繼續申請土地使用權,在原地重新蓋房,但是蓋房子的錢還是要自己掏。第二種是原住宅基地國家已有其它規劃用途,那業主只能掏錢去別的地方重新買房了。
文章小結:綜上所述,商品住宅房產權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和40年之分,如果房屋還能使用的情況下,土地使用年限到了,那么只要補交土地稅就可以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房屋也倒了不存在了,那業主只能重新掏錢了。當然在一般情況下,中國的房子在使用年限快到的時候都有拆遷,按照相關的協議處理就可以了。
房屋產權年限從什么時候開始算
房屋產權年限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之日開始算起。一般來說,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是40年。大家要注意,這里所說的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而房屋其實是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的,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年才會出售,到購房者手里的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
房屋產權年限與房屋使用年限
1、房屋產權年限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70年產權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70年產權是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使用、*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
2、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于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于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還屬于自己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遠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商品房土地有多久使用年限
法律主觀: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并不是 房屋所有權 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住宅用地的 土地使用年限 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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