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即公共租賃房,歸政府和公共機構所有,是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的一種保障性住房,是有別于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新型保障性住房,一度入選民生熱詞,這不,2020年來臨之際,上海嘉定區就來了一大批公租房,那么,申請嘉定區的公租房需要具備怎樣的條件呢?
一、個人(包括單身、已婚)申請需要滿足的條件:
【1】在嘉定區有穩定的工作,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并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了一年及以上的勞動關系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時間達到兩年,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的時間可合并計算。
【4】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達到1年以上。
二、單位申請人為員工申請需要滿足的條件:
【1】在嘉定區經營辦公,且具有法人資格。
【2】所屬員工與本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單位承諾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3】對嘉定區社會事業發展社會事業發展有著重大影響,可以是教育、醫療、科研、環衛、公交軌交、公共管理等行業。
【4】符合嘉定區產業發展導向,是政府重點扶持的現代服務、信息、科技研發等企業。
【5】單位在上一年度累計納稅額度達到1000萬元。
【6】因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引進各類特殊人才的單位,也可以進行單位申請。
【7】納入重點扶持名單里的單位。
三、個人和單位申請需要同時符合的條件:
【1】在嘉定區沒有自有住房,或者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_。
【2】沒有享受本市廉租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此次新出現的一大批公租房,將給新就業職工、外地來滬工作群眾和2019屆、2020屆畢業生提供極大幫助,利于推動人才引進戰略的實施。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房地產事業成為眾多群體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很多人因為房價太高而不能購房,國家就為一些特殊的群體發布了相關福利政策,為群眾建造公租房。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申請對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根據申請對象在本市有無產權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確定其住房狀況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應制訂規范化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檢查辦法,通過定期檢查或隨機抽查方式,對運營機構申請審核情況進行檢查。上海市房管局網站公布了上海公租房實施細則,即《貫徹〈本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的若干規定》。實施細則對申請對象、住房面積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并列出四個申請條件,但對申請人收入和財產沒有限制。人均建面要低于15m2實施細則明確,各區(縣)制定具體準入條件時,申請人員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勞動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設定不同標準,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申請人員可根據工作性質設定年限標準,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可根據居住證類型設定年限標準。而如果以家庭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范圍將被限制在申請對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圍內。要想申請公租房,還需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m2。根據實施細則,申請對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原則上參照本市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核查辦法確定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可按照實際,對面積核查辦法作適當調整,調整方案報市住房保障事務中心備案。而申請對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根據申請對象在本市有無產權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確定其住房狀況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其中,以家庭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根據申請對象家庭成員在本市有無產權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確定其住房狀況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此外,申請對象在申請時,還需明確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意思就是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我們在進行申請入住公租房的同時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當地的管理要求,在申請的時候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客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2023年上海公租房申請條件:申請人在本市常住,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繳納社保,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等。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并計算),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且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本市單位簽訂二年以上(含二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4、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公租房主要特點
1、面向在滬合法穩定就業且住房困難的常住人口供應,準入條件不限本市戶籍、不設收入線,滿足不同層次住房困難家庭和單身人士的租賃需求。
2、“只租不售”,并實行有期限租賃;租賃合同一般兩年一簽,合同到期符合條件可續租,租賃總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著重解決階段性居住困難。
3、戶型設計以成套小戶型住宅為主,進行裝修并配置必要的家具、家電后出租,實現承租人“拎包入住”。
4、租賃價格按略低于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形成與住房租賃市場良性互補、協調發展的格局。同時鼓勵用人單位采取發放租賃補貼、集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盡責,減輕職工住房消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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