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糾紛問題找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或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投訴。發(fā)生糾紛時雙方可以先行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投訴未果時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租賃的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房屋租賃的監(jiān)督管理。
房地產租賃糾紛的大小不同,復雜難易程度也不盡相同,而且這類糾紛屬人民內部矛盾,解決此類糾紛應通過多種途徑。 1、對于情況較清楚、是非較明顯、矛盾不復雜的糾紛,可通過所在街道、居委會或基層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調解解決。 2、對爭議較大的糾紛可由行政仲裁機關裁決; 3、對嚴重影響、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情況又較復雜或不服裁決的案件,則可訴請人民法院審理。 仲裁機關、人民法院在審理租賃糾紛案件時也應先調解,做說服教育工作,使有關當事人信守合同,履行約定,互諒互讓,凋解無效時再依法裁定或判決。 擴展資料: 房屋租賃糾紛 可以概括為以下三種類型: 一、損害賠償糾紛 房地產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 侵權行為 引起的,常見的有如下幾種: 1. 房屋損壞賠償; 2. 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 3. 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 二、租金支付糾紛 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糾紛。出現(xiàn)租金支付糾紛后大致會出現(xiàn)三種處理方法: 1. 租賃雙方協(xié)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么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 租賃合同 的其他方面; 2. 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 違約責任 問題,在分清責任的前提下一并解決,并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 3. 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xié)商 解除合同 ,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系。 三、其他糾紛 房地產租賃除前述 違約金 和損害賠償糾紛外,還有諸如房地產租賃期間出售的優(yōu)先權糾紛、轉租糾紛、變更房屋用途糾紛以及租賃合同未經登記致使承租人不能對抗第三人的糾紛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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