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遺囑,在房產分割前屬于法定繼承人共同共有,除了考慮其丈夫和子女,還需要看其父母。 房屋交易解押,一般不要將首付款直接交付給賣方,一般交給抵押權人直接辦理解押。 要求其先辦理繼承人放棄繼承公證,然后將購房款進行第三方托管,辦理完過戶手續后,再有第三方支付給賣方一方。 在遺產分割前,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而且你不能主張對于其遺產進行分割。 對于該類房屋,建議謹慎購買。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丈夫去世后房子有貸款需要配偶繼續償還貸款。房屋貸款人在還貸期間去世,其繼承人可以辦理借款人變更,需要先做好繼承權公證書;如果已經一次性還清,憑借公證書還清錢,辦好銀行還款手續就可以;如果沒辦房產證繼續貸款,需要重新提供貸款手續按銀行要求辦理;辦好房產證之后,已經抵押的繼續還錢,還清貸款后注銷抵押,憑公證書繼續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法律分析:1、需要先做好繼承權公證書,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由某一人繼承或共同繼承;
2、若是一次性還清,拿著公證書還清錢,辦好銀行還款手續就行了;
3、沒辦房產證,繼續貸款,需要重新提供貸款手續按銀行要求辦理; 辦好房產證,已抵押,繼續還錢,還清貸款后注銷抵押,憑公證書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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