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租的房子被拍賣還可以繼續租嗎
法律分析: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合同內容是按照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合法有效。當事人應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房東把房子賣了原租賃合同還有效嗎?
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類似的問題:“我跟房東簽訂了3年的租賃合同,如果房東中途把房子賣了,那我們原來簽訂的租賃合同還有效嗎?”或者是:“我想買一個二手商鋪,但是那個商鋪現在已經租出去了,還有大半年才到期,我能不能買下來之后馬上要租客把商鋪騰空交給我?”
這些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就是租賃期間內租賃物的權屬發生變動,是否影響原有的租賃合同關系?而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的規定可知,所謂買賣不破租賃,是指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了變更,也不影響原來的租賃合同的效力,新的權利人取代原權利人繼續與承租人履行租賃合同。通俗而言就是租期內房東將房屋出售,原來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由新房東與租客繼續履行原來的租賃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針對房屋租賃市場,“買賣不破租賃”也有例外情形,根據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規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常見情況:
1、在房屋出租之前,就已經設定了抵押權,比如房屋是通過銀行按揭購買,因出租人無法清償債務,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為實現抵押權,通過法律途徑將該房屋拍賣、變賣的。
2、房屋在出租之前,已經被司法查封,并且通過司法程序將房屋進行拍賣、變賣的。
3、租戶在與原房東的租賃合同對此另有約定,比如約定在租期內房屋的產權發生變動時,租賃合同也就此終止的
4、租戶存在比如長期不按時交納租金,擅自轉租等嚴重影響租賃合同繼續履行的行為的。
在上述幾種情況下,新房東就可以要求租戶立即退房。所以,租戶與房東最好提前協商好當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時租賃關系如何處理,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也應當充分了解房屋目前的租賃情況,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與賣方簽訂合同,以免糾紛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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