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 法院拍賣房產 這樣過戶, 1.首先確認法院是否解除了對該房產的查封; 2.材料準備好,用書面方式寄給有關部門; 3.當事人自愿履行判決或裁定的,由當事人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過戶登記;當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決、裁定義務的,由銀行向法院提出 強制執行申請 ,登記機關根據法院的強制過戶的判決或裁定、協助 執行通知書 辦理過戶; 4.可讓法院出面協調建設局和國體資源局的關系,依法 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 需要提交的證件有(原件): 協助執行通知書; 民事裁定書 ;委托拍賣書(法院委托);拍賣成交確認書及發票;私有房地產權 登記申請書 及身份證;地稅完稅證明;契稅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不適于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法院拍賣的房子辦理過戶流程如下:
1、直接憑人民法院裁定書和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拍賣公司出具的《拍賣成交承認通知書》及買受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資料,到房產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書、買受人的身份證明,競買協議、傭錢發票、付款的銀行單據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組織請求辦理所有權登記手續。
2、 競買者一般要首先向指定單位或許組織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保證金的金額大體上就是首付款。 取得競拍資歷后,競買人要及時向銀行請求借款,填寫相關借款請求表等待銀行審批。銀行在收到借款請求資料后進行請求,并把成果及時奉告請求者。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后,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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