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是有效的,個人之間可以房產抵押,房產抵押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俗稱的個人。首先要明確的是房產證是抵押的對方是誰,如果是個人與個人抵押的話,則你需要明白的是,房產證抵押不等于房產抵押。因此在房產證抵押時一定要簽定一份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對借款金額、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標準、還款期限、還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記的辦理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 建設用地使用權;(三) 海域使用權;(四)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 交通運輸工具;(七) 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私人借錢抵押房產證,這個也是有效的,需要兩個人簽合同。只要有合同證明,這個就有法律效應,它是受保護的。這個也是不可小覷的,它有決定性作用。民法典規定,私人之間進行借貸活動,借款人提供房產抵押,如果辦理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設立,抵押行為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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