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具體操作實踐,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合同上應該有有一條,在交房時,如果房子主體工程有問題是可以退房的。但是你現在過去找開發公司,一般是不會給你退的。或者可以找點關系,什么稅務局,國土局,開發商最怕這些,一般就會退了如開發商在簽協議時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協議合法有效,你退房就是違約,合同中約定的定金開房商不予退還,你沒說清交的十五萬是預付款還是定金,如果是定金,開發商協議不合理,一般定金不超過總價百分之二十,如果開發商和你簽協議時間沒取得預售許可證,協議無效,退十五萬加投資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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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但是要符合一下條件: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 開發商退房 ,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 簽訂的合同 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5/ 房屋質量不合格 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 房屋質量問題 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 開發商賠償 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就可認定 購房合同無效 ,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 房屋所有權 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因不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法律客觀:《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八條
基于合同關系等產生的占有,有關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違約責任等,按照合同約定;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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