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經濟適用房政策
2021上海經濟適用房政策上海經濟適用房供應標準:對申請購買經適房的,按照下列標準供應:一、單身申請人士,購買一套一居室。二、2人或者3人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三、4人及以上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三居室。四、申請家庭人員較多、申請家庭人員代際結構較復雜,或者經區(qū)住房保障機構同意,申請家庭將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機構收購的,區(qū)政府可以酌情放寬住房供應標準,但須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備案。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1、申請:申請審核通過的家庭將通過計算機程序公開搖號取得輪候序號,并根據排序先后進入選房專場選購住房。因此,能否購買到經濟適用住房,不取決于申請家庭提出申請的時間先后。2、受理:區(qū)房管局受理申請,對要件原件進行審驗,并與相關復印件核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上海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對經審驗不符合條件的,將要件原件及復印件退回申請人,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通知書》。3、公示:區(qū)房管局要將經審驗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在拆遷現(xiàn)場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公示欄進行10天的公示。4、審核:初審過程中,街道住房保障機構將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戶籍年限、住房面積核查,之后委托上海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經濟狀況核對,隨后開展為期10天的初審公示。初審通過的,區(qū)住房保障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核查,隨后開展為期7天的復審公示。5、搖號和選房:兩次搖號,主要采取公開搖號方式輪候選房,第一次搖號確定輪候次序,建立輪候名冊;第二次搖號確定購買或者承租的經適房。6、購房:申請人自《購房證明》開具之日起6個月內,持該證明、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到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與符合規(guī)定的購房人簽定《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后,收回購房人所持《購房證明》并留存?zhèn)洳椤?、登記: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后,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權屬登記。在辦理權屬登記時,登記部門應與網上銷售明細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予以辦理權屬登記,并注明“經濟適用住房”字樣和準許轉讓日期。轉讓日期。一處選房和購房結束后,本次購房中取得的各種證明和通知書將作廢,新的經濟適用住房樓盤銷售時,符合申購條件的人員和家庭需按照上述環(huán)節(jié),再次參與購買。四、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上海市城鎮(zhèn)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適房: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fā)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5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適房。
【法律依據】
《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07〕24號),參照原建設部等七部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試行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jiān)督管理。
本試行辦法所稱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yōu)惠,按照有關標準建設,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及租金標準,面向本市城鎮(zhèn)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條(管理部門)
市政府設立市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的制度、政策、規(guī)劃和計劃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協(xié)調。區(qū)(縣)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該行政區(qū)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jiān)督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區(qū)(縣)房屋管理部門是該行政區(qū)域內經濟適用住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門。
市和區(qū)(縣)發(fā)展改革、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國土、財政、稅務、民政及監(jiān)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管理與監(jiān)督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區(qū)(縣)房屋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分別設立住房保障機構,承擔經濟適用住房的事務性工作。
第二章: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
第四條(規(guī)劃和計劃編制):區(qū)(縣)政府應當根據本區(qū)(縣)住房保障需求、城市規(guī)劃實施和土地利用現(xiàn)狀等情況,組織編制區(qū)(縣)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經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會同市發(fā)展改革、城鄉(xiāng)建設等部門綜合平衡,報市政府批準后,納入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市和區(qū)(縣)規(guī)劃國土部門應當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并確保優(yōu)先供應。建設用地緊缺的部分中心城區(qū)政府可以向市政府申請統(tǒng)籌安排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經批準統(tǒng)籌安排建設用地的經濟適用住房,由提出申請的區(qū)政府組織實施供應,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承擔土地占用補償等費用。
上海經適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上海房價很高,對大多年輕的業(yè)主來說,即便能夠湊齊首付,后期也需要承擔巨大的經濟壓力,所以政府部門為了緩解年輕人的壓力,只要滿足規(guī)定要求,就可以申請購買經經濟適用房。那么,上海經適房申請條件有哪些?經濟適用房的優(yōu)缺點是什么?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一、上海經適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1、申請家庭至少1人擁有本市常住戶籍滿5年;2、申請家庭在本市無房;3、未婚單身家庭年滿35周歲;4、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及以下;5、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發(fā)布的人均收入標準的80%;6、申請家庭為享受過其他購房優(yōu)惠;7、五年內沒有房產交易記錄。
二、經濟適用房的優(yōu)缺點是什么
1、優(yōu)點
相比同一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會便宜許多,這可以說是經濟適用房最大的優(yōu)點,也是吸引購房者的一大亮點,加上開發(fā)商對這類房產的建設也越來越有經驗,包括周邊配套、小區(qū)環(huán)境、樓房質量以及戶型等等,讓經濟適用房盡量與市面上普通商品房靠近。
2、缺點
一般情況下,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地段都會比較偏遠,所以可能存在交通不太方便的情況,購房者在確認購買前,必須更加仔細的了解樓盤詳情,以免后悔,因為經濟適用房在沒有住滿5年的情況下,是不允許進行交易的,如果有特殊情況,也必須由政府部門回購,這樣后期業(yè)主就不能再享受其他購房優(yōu)惠了。
編輯總結:以上關于上海經適房申請條件,以及經濟適用房的優(yōu)缺點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歡迎關注齊家網。
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一、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么條件
1、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家庭成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收入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的條件。
2、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zhèn)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xiàn)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二、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請。持如《住房保障對象資格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街道辦初審。街道辦事處接到申請后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對經初審符合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區(qū)進行公示,錄入、掃描資料進住房保障系統(tǒng);
3、區(qū)級審核。區(qū)房產管理部門通過住房保障系統(tǒng),對申請家庭申報的租住公房情況進行審核。民政部門對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
4、市級審核。市房產管理部門通過住房保障系統(tǒng),對申請家庭自有產權住房情況進行審核,對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5、資格確認。經各部門審核符合保障條件,且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最終確認申請家庭申購資格,出具資格認定通知單。
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么條件
【法律分析】:上海經濟房申請條件如下:
1、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
4、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fā)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5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適房。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鎮(zhèn)戶籍居民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須知(二〇二一版)》 一、 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zhèn)戶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1、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yǎng)、撫養(yǎng)或者扶養(yǎng)關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含21.6萬元)。
5、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fā)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6、列入區(qū)政府房屋征收(拆遷)范圍,且未享受過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請,但獲得征收(拆遷)貨幣補償款未自行購房的,五年內不得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或女性年滿25周歲但不超過70周歲的,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申請人的年齡、婚姻狀況和戶口等年限以2021年6月30日為截至時點前溯計算。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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