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房產繼承糾紛的方式有
處理房產繼承糾紛的方式有:
1.自行協商,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3.訴訟,繼承糾紛發生后,經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處理房產繼承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1、自行協商。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于有關當事人的自愿行為,因此處理后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于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在協商解決時,應把握以下原則:
(1)自愿原則。因為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用。
(2)合法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發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解決。
3、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后,經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
房產繼承法律法規有哪些內容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1、房產繼承依據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1985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是處理房產繼承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據。
2、哪些房產不能繼承?
不能依法繼承的房產包括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房屋、違章搭建的房屋、超過最長保護時效的房產、權利人生前已經贈與且去世前未撤銷的房產。
3、那些人享有房產的繼承權
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是房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房產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第二順位均不能繼承,同意順位的繼承人至今原則上平均繼承。
4、房產繼承的方式包括哪些?
房產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的種類可以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等五種形式。
5、房產繼承的途徑包括哪些?
房產繼承可以公證繼承也可以訴訟繼承。公證繼承需要所有資料齊全、所有繼承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并交納不高于被繼承房屋份額市場價的1%的公證費。如果不滿足上述情況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訴訟繼承,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
6、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關于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7、繼承的房產應該如何分割?
房產繼承可以登記為按份共有也可以進行析產,房產析產的房屋歸屬應該結合被繼承人在房產中的份額大小、他處住房情況、房屋實際居住情況、履行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相應價值的補償款。
8、各繼承人均主張繼承房產又無力支付補償時,遺產房屋的分割方式?
父母生前購買的房屋,父母去世后作為遺產由多個子女按照法定繼承的處理。盡管各子女均希望由自己繼承所有遺產房屋,但均無力向其他繼承人支付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法官提示】對于遺產房屋,各繼承人可協商由一人繼承所有,并就其他繼承人所應繼承的份額向其他繼承人支付相應補償;如各繼承人均無力支付補償,可以通過明確各自繼承比例的方式就遺產房屋共有。今后,各繼承人可通過出售遺產房屋、分割售房款或出租遺產房屋、分割房租等形式行使權利。
9、原私房產權人死亡,未留遺囑,如何認定現房屋繼承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依據下列順序認定,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個繼承順序中的繼承不存在先后順序之分,同一順序中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利。另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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