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最長多少年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體期限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約定,最長至業主大會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時,業主大會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原合同可以繼續履行至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當明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向業主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的名稱、辦公場所、聯系方式和資質等級等。物業管理合同和其他的合同有些不同,物業管理合同主要內容是關于物業管理范圍的所有事項,前期物業合同管理期限是物業管理公司與建設單位約定的,到期物業管理合同期限,是業主大會自己選定物業公司后自己約定的,一般是兩年到五年不等,具體的也可以延長或者縮短,物業管理合同的期限沒有硬性規定。 一、可以拒絕繳納物業費的情況
1、不遵守物業費上交的規定,很多物業公司都會違規收費,有些業主會選擇忍耐,不過實際上此種情況是可以拒絕繳納的。
2、未通過業主贊同私自添加的服務,一般業主都會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合同,要是物業公司在沒有通過業委會或業主允許下私自添加了服務類型,則業主可拒絕繳納費用。
3、交房時間延長,這是因為開發商的因素導致的,那么費用由開發商負責,業主無需上交。
4、未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核,物業公司一定要出示相關部門審核的證件才能夠進行物業費的收繳,否則業主可以拒絕。
5、沒收房,此種情況下物業費沒有開始計算,要是物業公司想提前收取,則可拒絕。 二、對物業服務合同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1、合同當事人,包括委托方(一般簡稱為甲方)和受托方(一般簡稱為乙方)的名稱、住所和其他簡要情況介紹。
2、簽訂本物業服務合同的依據,即主要依據哪些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3、委托物業的基本情況,包括物業的建成年月、類型、功能布局、坐落、四至、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概況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前期物業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幾年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通常不會超過五年。
依照業委會的合同為基準,業委會成立后需與物業公司簽署正式的物業合同,通常合同期限為3到5年,假如物業公司長期服務于某個小區,并且絕大多數業主對公司的服務滿意,那么經業委會投票審核則可以簽署5到10年的服務合同。
物業管理基本內容按服務的性質和提供的方法可分為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針對性的專業服務和委托性的特約服務三類。 常規性的公共服務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宅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與服務,目的是確保物業完好與正常使用,保證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美化環境,是物業內所有業主每天都能享受到的服務。其內容和要求在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有義務按時按質提供這些服務。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對于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訂立時是否應當確定合同期限沒有具體的要求,即可以約定期限,也可以不約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說只要約定了期限,前期物業合同就應該到合同期限屆滿時才能終止。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體期限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約定,最長至業主大會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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