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三套房貸款政策是什么
三套房貸款政策的規定: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
三套房是限制的,各家銀行都不能辦理三套房房貸。抵押貸款是可以的,利率一般是基準利率上浮30至50%。如果要購買第三套房除非是一次性付款。現在國家限購令要求的很嚴,有很多地方都不允許再買第三套房子了。現在的政策是買房以家庭成員成套為單位,按房又按貸,但凡名下在房管局有房產登記或在銀行有貸款記錄的都不屬首套。
最新消息顯示,在地方細則還沒有出臺的情況下,多數商業銀行已經暫停第三套房貸業務。其中,浦發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明確表示暫停受理三套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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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三套房貸款政策
1、新的房貸政策一般是以上海房屋數量來認定是否為第2套、第三套,同時,認定的范圍以家庭為單位。這與此前執行的二套房認定標準出現了很大的根本性的變化。
2、現在銀行一般會把那些上海有兩次購房紀錄的客戶,不管你是否已經把相關貸款還清,再買房都稱之為三套房。個人名下有兩套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并出售,另一套未還清,這種情況如若再次貸款,會被銀行認定為第三套住房貸款。
3、個人名下有兩套商業貸款記錄,全都還清且出售,雖然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證明,個人名下無房產,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認為是三套房。上海個人名下有一套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另外一套房產,按照公積金新政規定視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三條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上海置換第三套房子能貸款嗎
上海買第三套房子不可以貸款。
購房貸款只能購買首套房和二套房,第三套房不予貸款。
根據現行的銀行貸款政策,以夫妻雙方為單位,如果已購兩套以上住房且有兩套以上在貸款中的,再次申請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將不予授信,也就是會拒貸。
2022年第三套房政策
在新“國十條”之前,通常是將個人住房貸款種類分為“首套”或“第二套及以上”。而新的房貸政策是以房屋數量來認定是否為第二套、第三套,同時,認定范圍以家庭為單位。這與此前執行的二套房認定標準出現了根本性的變化。現在銀行把那些有兩次購房紀錄的客戶,不管是否已經把貸款還清,再買房都稱之為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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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在上海,上海人不貸款可買第三套房子嗎?外地人無房可買上海房子嗎?
1、已有兩套房的上海戶籍人員,就是不貸款也買不了房子了,第三套住房在房產政策限購之內。
2、如果是非上海戶口且又無房的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買房,商業貸款可以的,只要你最近有1年的稅單(我們也可以去幫你補稅)。或者有一年的綜保或社保證明也可以。
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上家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復印件(有些銀行可以不提供上家資料)
下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有)、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如有)、私章
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首付款憑證
詳細了解可以加我騰訊好友,我的資料里有的
在上海購買第三套房能否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第三套房能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不可以
二、相關拓展——套數認定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認定為首套住房:
(1)本市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名下無公積金歷史貸款記錄,包括沒有以借款人、配偶身份作為共同借款人方式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情形,并且申請人家庭名下在本市住房部門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為無住房,或根據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相關,剔除后家庭名下房屋套數為0的;
(2)本市申請人購買本市共有產權房;
(3)異地貸款申請人家庭名下在全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本市住房部門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為無住房。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1)本市申請人家庭在本市名下無住房,但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歷史貸款記錄;
(2)本市申請人家庭無公積金歷史貸款記錄或有1次已結清的公積金歷史貸款記錄,在本市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根據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相關要求認定為僅有一套住房的、且申請人家庭人均所擁有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3)異地貸款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在全國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
3、符合以下情形的,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1)已有2次公積金歷史貸款記錄的申請人家庭;
(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申請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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