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房子能買賣嗎
農村的房子能買賣。
農村房子可以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買賣。但是不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權。法律雖未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對售房主體卻有限制。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
根據相關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因此,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也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農村房屋繼承
農村房屋法定繼承,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農村的房子能買賣嗎?
可以買賣出售。
宅基地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1、出賣人將宅基地房屋出賣給城市居民前或同時,該房屋所占宅基地因征用已經轉為國有土地,原為農民身份的出賣人亦轉為城鎮居民,宅基地性質已發生轉變的。
2、城市居民購買農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購房屋已經由有批準權的機關批準并取得合法權屬證書的;
3、城市居民購房后已將戶口遷入購買宅基地房屋所在地,并轉為農民身份的。
4、買受方協議簽字人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為購買房屋所在地集體組織成員,且在購房時為家庭成員共同出資,居住亦共同居住,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其買賣合同內容,可以認定為家庭共同購房的。
5、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訂之前,將房屋轉讓給回鄉落戶的干部、職工、退伍軍人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的。
6、對同一房屋經多次轉讓的效力的判斷,可以依據最后一手買受人的身份情況結合前述處理原則進行判斷。
拓展資料
農民買賣或者繼承房屋,該房屋占有范圍之內的宅基地使用權會發生轉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權人轉移到買房人或繼承人。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根據這一規定,農民因買賣或繼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當事人必須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具體而言,就是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或者房屋繼承人應當在依法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證后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材料,向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
經審核后,由縣、市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發加蓋有縣、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證。
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網頁鏈接
農村房屋可否買賣
農村房屋可以買賣從規定來看,法律雖未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對售房主體卻有限制。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農村房屋出售需要哪些條件
1、購房者主體資格合法
那農村的房屋現在還都是宅基地上修建的,農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成員所屬,因此購房人必須是該村民集體成員。城市居民不具備購買農村房屋的主體資格。
2、售房者的主體資格合格
有關售賣房屋的人必須對自己所屬的財產有占有、使用、收入和處分的權利。對于共同共有的人員來說,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單方面處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買賣有效。
3、購房者應當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宅基地的申請是有條件限制的,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請宅基地。如果買房人不符合上述條件,以買賣形式變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這樣的買賣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護。
4、通過村委會同意
買賣交易農村房屋還需要經過村委會的同意,這是必經程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對這種物權作出實質性處分。
農村買賣房屋怎么過戶
1、農村房屋買賣過戶需要委托測繪配圖,委托評估,繳稅,申請填表,交驗書證,受理登記,權屬審核,交費領證。所需要的證件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權證、買賣契約、稅票等,有些還需要其他的相關證明。買賣雙方須持本人身份證件親自辦理登記。如需委托他人辦理登記的,須出具經公證的委托書。
2、農房過戶是有條件的,買賣合同簽訂后最后去公證一下。必須雙方戶口都在同一個村(鎮),且不屬于拆遷范圍以內的農房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然后雙方持相關證件到所屬房管局農房辦辦理即可。
3、農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記證”可以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交易屬于一般商品交易,對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權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財產,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簽署了協議,并且協議已經公正處公正了,如果是小產權房(沒有房屋登記證)購房的金額符合市場價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護的。
農村的房子可以買賣嗎
農村的房子可以買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該組織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從上述規定來看,法律雖未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對售房主體卻有限制。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農村房屋買賣的條件
1、農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成員所有,因此購房則會必須是該村的村民,城市居民不可以購買農村房屋。
2、售房者必須對該房屋有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對于共同共有的人員來說,其中一方若單方面處分房屋的,該房屋買賣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3、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將不能再申請購買宅基地。如果購房者不符合該條件,將無法進行農村房屋買賣交易。
4、農村房屋買賣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那就是必須經過村民委員會的同意,因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對這種物權作出實質性處分。
農村房屋買賣的流程
1、買賣雙方向村委會提交申請,村委會如果同意該房屋進行買賣,則開具相關證明。
2、村委會同意買賣之后,交易雙方便可以經過協商并簽訂買賣合同了。
3、合同簽訂完畢后,買賣雙方攜身份證明、房權證、、買賣合同、村委證明、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辦理網簽,并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4、交易雙方攜上述資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托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后按評估程序對房屋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5、交易雙方攜上述資料到稅務部門繳納契稅、個稅、營業稅等相關稅費,稅務部門受理后會認真審核,并出具契稅單等相關憑證。
6、最后,交易雙方攜相關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房管部門審批核準后,買方領取新的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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