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下列類型:商品房預售糾紛;單位集資房和已參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糾紛;私有房屋和二手房買賣糾紛;商品房出售糾紛;房地產權屬糾紛;房屋贈與、互易和繼承糾紛。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買賣 的糾紛有哪些 (一)認購定金能否退回一些項目在具備銷售法定條件前,往往搞認購,讓購房者交一定金額的定金。當購房者不能與開發商簽訂合同或購房者改變主意后,因收取的定金是否應返還就往往爭執不下,形成糾紛。對于定金是否應收取_收取以后是否能退_各方也是各執一詞,尚無定論,而且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對這一問題也不一致,因此,尚需立法或法律解釋予以明確。 (二)面積問題總是難以說清交房時,業主經常發現面積有問題:一是產權登記的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誤差;二是業主自己測算了面積與合同面積有誤差。前一種情況,業主依合同的約定及法律規定,即可找到依據與開發商論理或依法解決;后一種情況,則很難解決。一是產權證未辦,開發商往往推辭應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待產權證辦后再行處理;另一方面,業主也不能拿出權威的測量結果作為依據,據以與開發商理論,因此,使得面積糾紛難以說清也就無從解決。 (三)變更設計規劃很無奈一些小區將原規劃的綠地,社區配套設施及公建改建成其它贏利性建筑或辦公用房,或者擴建、插建,改變小區容積率及樓間距。規劃的改變不僅影響到業主的居住環境和質量,嚴重的會影響其通風、采光,而對開發商而言,會造成不講誠信的不良影響。因此,對于規劃的變更,開發商更應慎重為之。 (四)滲漏裂縫問題堪憂 房屋質量糾紛 仍是各種糾紛中的重點,而且與往年不同的是,由于開發和銷售總量的加大以及小區規模的增大,滲漏、裂縫、裝修不合約定等糾紛往往在一個小區是普遍性的,因而形成團體糾紛。某小區就因滲漏問題形成數百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影響很大。類似這種群體性糾紛在西安為數不少。 (五)物業管理缺乏監管物業管理糾紛無疑是今年糾紛的一個熱點,由于其涉及收費、服務質量、安保、 業主委員會 的相關權益等方方面面,因而物業管理糾紛復雜而又涉及面廣,牽扯人數眾多。究其根源,源于缺乏立法的規范和大眾法律意識的淡漠,造成物業管混亂。 (六)產權證難以到手業主入住以后,遲遲 拿不到房產證 的情況很多,有的往往是一幢樓甚至一個小區的業主均拿不到房產證,因而形成大量糾紛,影響面很大,解決也相當困難。究其原因,往往是前幾年房地產市場不規范,開發商手續不全或欠繳有關稅費所致。隨著市場整頓力度加大,開發商自律加強,這種糾紛勢必會大量減少。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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