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 房屋租賃費 稅率如下: 1、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營業稅,單位和 個人出租房屋 應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 企業所得稅 ;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 個人所得稅 。 所繳納稅費比率: 1、營業稅,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1%收取。 5、房產稅,按租金的4%收取。 6、個人所得稅(各省市的政策不一樣,請具體咨詢當地的稅務部門) 7、 土地使用稅 ,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稅,按租賃合同金額的1%收取。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一、契稅:支付方:買方。征收標準:(1)首套房且面積90平米以下,成交價*1%;(2)首套房且面積在90-144平米之間,成交價*1.5%;(3)其他:成交價*3%。二、個人所得稅:支付方:賣方。征收標準: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或1.5%、3%);(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對于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個人所得稅。三、營業稅:征收方式:個人出售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營業稅。此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地方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征收稅率為5.6%。四、印花稅:征收標準:買賣雙方各0.05%。五、土地增值稅:目前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征收標準: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征收率。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標準: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六、登記費:征收標準:(1)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2)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七、房地產交易手續費:征收標準:(1)新建商品房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轉讓方承擔。(2)經濟適用房減半收取,由買方承擔。(3)其他情況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雙方各承擔50%。《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二條
法律客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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