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流程如下:
第一步,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第二步,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第三步,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第四步,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第五步,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第六步,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第七步,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第八步,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一)二手房交易流程是:
1、在交易過程中,為保護賣方的合法權益,通常要將有關費用委托指定的帳戶來監管以規避交易風險;
2、需要委托具有專業資格的評估公司對所購物業進行評估,從而確定貸款的成數;
3、向銀行提交申請貸款資料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銀行對所提交的申請貸款的個人資料及買賣的真實性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查、通過的審查;
4、在辦理完過戶并拿到屬于您的房地產證以后銀行方面會通知去有關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筆并由銀行取回已蓋有抵押章的房產證保存;
5、銀行放款給賣方以后的次月就要開始還款。
(二)二手房交易費用是:印花稅為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05%;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普通住宅的契稅為1%,高檔商品房契稅為4%。
計算二手房過戶費
(一)契稅。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3%或1.5%或1%交納,每套交納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總價的3%交納。
(二)營業稅。2年以上房屋不再區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目前,國家對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征收標準是銷售額的5%,加上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共是銷售額的5.6%。
(三)個人所得稅。一般賣方承擔,如果是賣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沒有此稅,但雖然賣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產,則此稅要交。
(四)土地增值稅。
(五)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內:房屋成交總額×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總額×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六)印花稅。總房款的萬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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