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預告登記需要以下資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預告登記申請書;,3.房屋買賣協議;,4.需要的其他材料。,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一般不享有優先受償權。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權屬于一種可期待的權利,并不等同于抵押權登記,抵押人有可能因未最后未能取得所有權而不能辦理抵押登記,因此不應認定銀行對該房產在拍賣、變賣時享有優先受償權。,買房時如果辦理預告登記,使已登記的債權請求權經過公示后,具備了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備了一定的物權效力。因此,從預告登記的性質上說,預告登記是債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即使得債權具備了物權的某些效力。商品房預售登記并不具有預告登記的性質,這點需要注意。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法律分析: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1、確定開發商擁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2、與開發商約定房屋預告登記。3、申請預告登記。4、申請成功后,去房管局辦理預告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預告登記證辦理流程如下: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 (4)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 (5)預購人單方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預售人與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6)設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買賣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一)屬于登記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后,應當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于本機構登記范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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