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證到期還能買嗎
預售證到期還能買,開發商預售證到期后可以辦理延期手續,這樣的房子可以購買。通常預售證有效期限為一年,過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請,得到審批之后才可以銷售。預售證超過期限之后,如果樓盤已經售完,已為現房,則可以直接辦理大證,如果項目沒有銷售完畢,需要申請新的預(銷)售證,否則不具有銷售資格。沒有取得銷售資格的部分樓幢,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則屬于違規銷售,但一般情況下不會影響到之前已經簽訂合同的部分。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會有哪些后果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后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于“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準。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后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準。
買房預售證過期還可以購買嗎
買房預售證過期不可以購買,因為預售證有效期限為一年,過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請,得到審批之后才可以銷售。預售證超過期限之后,若樓盤已售完,現房可以直接辦理大證,若項目未銷售完畢,需要申請新預售證,否則不具有銷售資格。沒有取得銷售資格的部分樓幢,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則屬于違規銷售。
購買沒有預售證有什么風險
1、土地性質不合法的風險:在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辦理土地征用手續,即所謂的“鄉產權”房。這種情況下賣房不合法,因為國家明確規定不能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商品房開發。
2、土地使用權不合法的風險:在城近郊區,有的樓盤已具備入住條件,也有規劃、施工手續,卻未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續進行銷售。
3、工程建設手續不合法的風險:有的項目,規劃、施工手續有瑕疵,沒有規劃證和施工證,即是違法建筑。這種情況下,建房就不合法,當然賣房也是非法的。
4、施工進度沒有達到規定要求就銷售的風險: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往往采取所謂內部認購的方式銷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認購金,等獲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再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對于這種情況,建房是合法的,但賣房不合法,須待施工進展到規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時才能銷售。
新房預售證過期怎么簽合同
新房預售證過期不能簽合同,預售許可證到期無法辦房貸。常預售證有效期限為一年,過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請,得到審批之后才可以銷售。預售證超過期限之后,如果樓盤已經售完,已為現房銷售,則可以直接辦理大證,如果項目沒有銷售完畢,需要申請新的預售證,否則不具有銷售資格。沒有取得銷售資格的部分樓幢,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則屬于違規銷售,但一般情況下不會影響到之前已經簽訂合同的部分。
新房預售證怎么查詢
新房預售證在房管局查詢最為準確,可以通過訪問當地房管局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在商品房預售項目頁可以進行搜索查找,可能要花點時間。如果不喜歡網上查詢的話可以直接去當地的房管局問,一般柜臺的工作人員很快就能幫忙查到。預售信息務必以房管局的為準,不排除有的開發商有假冒的情況。
買沒有預售證的房子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1、工程爛尾
開發商無法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原因之一,就是工程進度沒有達到規定要求,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通常會先向購房者收取一定的認購金,等拿到預售許可證再與購房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而,工程因為資金不足等問題而被迫停止,那么購房者就很容易陷入錢房兩空的局面。
2、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樓盤即使有完備的規劃和施工計劃,但一樣沒能領取到預售許可證,原因就在于開發商沒有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這種情況下,只有當開發商繳納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后才能銷售,若開發商不繳納這筆費用,即使你買了房也拿不到土地使用權證書。
3、房子隨時可能被拆除
開發商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設房屋,卻沒有辦理土地征用手續,一樣是拿不到預售許可證的,這時你買到的房子就是“小產權房”。據規定,小產權房的建設是不合法的,如果不能補辦工程建設手續,該房產則會面臨隨時被拆除的風險,而且還不能得到相應補償。
房屋預售許可證過期怎么辦
房屋 預售許可證 過期應當中重新辦理。根據《城市 商品房預售 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 (二)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三) 土地使用權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 ; (四)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 (五) 工程施工合同 及關于施工進度的說明; (六)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 預售商品房 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并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八條 商品房預售許可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受理。開發企業按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有關材料,材料齊全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審核。房地產管理部門對開發企業提供的有關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條件進行審核。開發企業對所提交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三)許可。經審查,開發企業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依法作出準予預售的行政許可書面決定,發送開發企業,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開發企業頒發、送達《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四)公示。房地產管理部門作出的準予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決定,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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