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檢驗批: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抽樣檢驗必須符合規范要求;2、材料的進場具有相關合格證、檢驗報告等,復驗符合相關規范要求。(二)分項工程:1、分項工程所包含的檢驗批驗收要全部合格;2、所包含的檢驗批資料完整,檢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條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設項目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
第六條 國家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
法律分析:(一)檢驗批: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抽樣檢驗必須符合規范要求2、材料的進場具有相關合格證、檢驗報告等,復驗符合相關規范要求(二)分項工程:
1、分項工程所包含的檢驗批驗收要全部合格2、所包含的檢驗批資料完整,檢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三)分部(子分部)工程:
1、包含的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全部合格、質量控制資料完整3、外觀質量驗收符合要求(四)單位(子單子)工程:
1、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全部合格2、質量控制資料完整3、相關資料符合規范要求以上資料都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后,可準備竣工驗收。
法律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第三條 建筑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
(1)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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