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公租房的流程
個人申請公租房的流程:審核配租、受理申請、初次審查、復審、公示、輪候。
1、審核配租
審查自己是否符合申請公租房的政策,如符合,申請人可作如下申請:1人申請單間配套,2人可申請一室一廳,3人可申請兩室一廳,4人及以上可申請三室一廳后申請房源。
2、受理申請
申請公租房的可將申請材料遞交到審批中心,受理單位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申請點應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
3、初次審查
申請公租房的材料遞交后,規定在申請受理申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復審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審材料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對合格人員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會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公示
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本市公租房信息網上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情況,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輪候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進入輪候庫,申請人可在本市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公租房申請的注意事項
1、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準、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2、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市、縣人民政府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公租房怎么申請
公租房申請流程1、提出申請
想要租賃公租房,首先要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提出公租房的申請,在提出申請之前要確認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有沒有達到,如果是符合的那就開始填寫公租房申請表格,填寫完之后就是準備提交相關材料,這些資料要提前準備好,所需要的資料證件有戶籍證明、居住證、身份證、勞動、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狀況等,具體可以在申請之前電話咨詢公租房管理中心,同時大家要承諾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對申請人員進行審核
提交相關資料之后,就是相關部分對申請人進行審核,審核結果有通過和不通過的,不通過就要了解原因重新提交申請,審核通過的,會有運營機構出具登記證明并進行復審,這段時間大家可以耐心等待,審核時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會對審核情況進行抽查,如果發現不符規定的會被打回重新申請。
3、輪候供應
被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員,就是輪候供應了,換句話說就是等到公租房的搖號,這段期間,申請人的狀態應該是屬于公示,這些都是屬于符合條件的,這部分申請人會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實行輪候供應制度,可以關注一下公租房搖號的時間,在搖號結束之后,各位可以去查看一下自己搖號的結果,如果通過的會在規定的時候將通知到寄給大家。
申請公租房注意事項
1、申請和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全部補正申請和申報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申請和申報材料齊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
2、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工商、公安、社會保障、稅務等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申請和申報材料以及戶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進行審查。
3、在公示期內,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異議應當予以核實,并公布核實結果。審查可以采取查檔取證、鄰里訪問、入戶調查等方式。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經審查合格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申請人對區住房保障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復核。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審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請及有關申報材料一并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拒不配合審查、經審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駁回其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
5、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駁回其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內,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異議應當予以核實,并公布核實結果。
6、經公示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按照輪候規則列入輪候冊進行輪候。輪候到位的申請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住房范圍內,自行選定具體的住房,并按規定簽訂租賃協議。
公租房怎么申請
公租房申請流程如下:1、到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2、提交申請材料;3、審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請條件,進行公告;4、公示無異議,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并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第九條第二款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并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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