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無效要哪些條件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條件: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簽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等情形下,該租賃合同無效。
房屋租賃無效情況:(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實體權利的,合同無效;
2、將違法建蓋的房屋用于出租的,租賃合同無效;
3、租賃合同的期限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
4、租賃的標的物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合同無效。
遇到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導致租房合同無效的情形
房屋 租賃合同無效 的情形有: 1、當事人系無權處分,合同沒有得到權利人追認; 2、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3、合同雙方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4、合同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公序良俗。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民事法律行為 無效。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睹穹ǖ洹返谝话偎氖鶙l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房屋轉租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違章建筑的轉租:法律規定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此時轉租合同由于基礎法律關系的喪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據。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2、超過建筑物使用期的轉租合同: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建筑物的使用期與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相關,一般是70年,超過部分由于建設用地使用權要收回或者繼續繳納使用費,房屋轉租合同無效。
3、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交付租金是承租人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房屋轉租合同也會因此而無效。
房屋轉租合法條件有哪些
1、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2、應當訂立轉租合同,可以是三方當事人共同簽訂,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與轉承租人雙方簽訂。
3、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人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4、轉租合同生效后,轉租人享有并承擔原租賃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并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變更、解除、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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