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實施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于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保護文物古跡。 第四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協議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本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省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市(州)、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拆遷管理 第六條房屋拆遷實行拆遷許可證制度。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不得實施拆遷。 第七條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當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二)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專戶存款證明。 第八條拆遷計劃應當包括:拆遷范圍、方式,拆遷時限,工程開工、竣工時間。 第九條拆遷方案應當包括: (一)被拆遷房屋狀況(房屋使用性質、使用年限、產權歸屬、面積、樓層、朝向、區位、結構形式等); (二)各種補償和補助費用概算; (三)產權調換房屋安置標準和地點; (四)臨時過渡方式及其具體措施。 第十條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存款額度應當不少于被拆遷房屋總建筑面積乘以上一年同類地段、同類性質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指導價,拆遷人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可以折價計入。 第十一條拆遷人實施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的監督。 第十二條當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房屋拆遷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符合條件的,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發,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房屋拆遷許可證》核準的拆遷范圍,不得超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用地范圍。 第十三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遷人應當及時將公告內容告知被拆遷人。 第十四條拆遷人可以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拆遷人具有房屋拆遷資格的也可以自行拆遷。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也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第十五條房屋拆遷工作人員應當熟知房屋拆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拆遷政策,并具備房屋拆遷工作相應的專業知識。 第十六條發布房屋拆遷公告時,當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向拆遷人、被拆遷人提供兩個以上具有評估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任其選擇;拆遷人、被拆遷人也可以選擇其他具有評估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拆遷人、被拆遷人應當自房屋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五日內作出選擇。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選擇同一評估機構的,共同簽訂委托協議,評估費用由拆遷人支付。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有爭議的,可以委托具有評估資格的其他評估機構重新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委托方支付。 兩個評估結果在省規定的誤差范圍之內的,執行原評估結果。評估結果超過省規定的誤差范圍的,拆遷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專家對評估結果進行裁定。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分別選擇評估機構的,拆遷人、被拆遷人分別與所選定的評估機構簽訂委托協議,評估費用分別由委托方支付。兩個評估結果在省規定的誤差范圍之內的,執行被拆遷人委托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兩個評估結果超出省規定的誤差范圍的,拆遷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專家對評估結果進行裁定。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協商一致的,可以不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 第十七條在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公布的拆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安置面積、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違約責任和當事人認為需要明確的事項,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示范文本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十八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十九條拆遷人在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公布的拆遷期限內不得對未搬遷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實施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以及停止供應燃氣等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條被拆遷人不得損壞、拆除被拆遷房屋的公用設施。 第二十一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后,拆遷人應當將被拆遷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統一繳回,并到有關部門注銷登記。屬于公有房屋的,房屋產權人應當將房屋租賃證統一收回并注銷登記。 第二十二條拆遷人在房屋拆遷中應當及時整理并妥善保管拆遷檔案資料,在完成拆遷后三十日內,向當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第二十三條房屋拆遷實行統計報表制度,拆遷人應當定期填報房屋拆遷統計表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補償安置 第二十四條房屋拆遷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產權調換。 房屋拆遷不得因建設項目的不同,對被拆遷人實行不同的補償安置標準。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被拆遷人有權選擇補償方式。 被拆遷地段用于同類商品房建設的,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對原地段的同類商品房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五條貨幣補償金額由房地產評估機構根據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時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房地產市場評估指導價,結合被拆遷房屋的地段、用途、建筑面積、樓層、朝向、裝修、環境、配套設施等因素確定。 第二十六條市(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評估指導價的制定原則和方法,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當地不同區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指導價。 房地產市場評估指導價制定前,當地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召開聽證會。 第二十七條對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和房屋用途的認定,以房屋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標注的面積和用途為準;房屋所有權證未標注的,以產籍登記卡標注的面積和用途為準。 第二十八條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有權要求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的建筑面積不少于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應當按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提供安置用房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差價。 第二十九條用于拆遷安置的房屋,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有關技術、質量標準。 第三十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現拆遷安置用房布局、設施設計不合理等損害被拆遷人利益的,應當提出書面意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監督修改。拆遷人不得擅自更改修改后的設計。 第三十一條被拆遷房屋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后實施拆遷: (一)產權或者使用權糾紛尚未解決的; (二)產權人下落不明的; (三)房屋共有人不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 第三十二條拆遷被拆遷人購買或者建造的享有國家或者單位補貼的房屋,拆遷人按照有關各方的投資比例分別給予補償。 第三十三條拆遷人對生活特別困難,又無力自行解決住房的被拆遷人必須妥善安置。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四條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被拆遷的住宅房屋屬于直管房屋或者單位自管公房的(包括非成套房),承租人享有按房改政策購房的權利。承租人向所有人支付按房改政策計算的購房款后,拆遷人按本條例規定對承租人進行補償、安置。 第三十五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給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需要過冬的還應當給付采暖補助費;被拆遷人同意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給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人已向被拆遷人提供采暖條件的,不給付采暖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采暖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當地的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六條拆遷人、被拆遷人應當遵守過渡期限的協議。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由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退還周轉房。 第三十七條由于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拆遷人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需要過冬的還應當支付采暖補助費。 第三十八條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引起經濟損失的,由拆遷人給予被拆遷人適當補償。 第三十九條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警告,可以并處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 (一)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實施房屋拆遷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的; (三)擅自延長拆遷期限的。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一)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擅自實施拆遷的,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警告,并處已經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二)以欺騙手段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并處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的罰款; (三)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擅自轉讓拆遷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合同約定的拆遷服務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房地產評估機構未按房地產評估規范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的,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給予警告、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房地產評估機構資質。 第四十三條對房屋拆遷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當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予處罰的,上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給予處罰;仍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上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以直接對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四十四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以及其他批準文件的; (二)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以及其他批準文件后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三)對房屋拆遷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濫用職權,非法干涉房屋拆遷活動,徇私舞弊的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范文一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
郵編:______,電話:_______。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須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據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拆遷依據
建設項目名稱___,建設地點___,建設單位____《拆遷許可證》文號____。
第二條 被拆除房屋現狀
1、乙方在拆遷范圍內有房屋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戶口___人。常住人口___人,應安置人口___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關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屬于_______。
第三條 拆遷安置
1、乙方安置到___,房屋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住房進住手續。
2、乙方臨時過渡到____,房屋___間。
3、乙方臨時過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保證乙方在過渡期限內回遷,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內,應遷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條 安置房屋的標準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標準應當符合___頒發的___標準;
2、建造質量應當符合___;
3、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第五條 拆遷安置房屋產權
1、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于___
乙方應與___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交納民租及其他費用。
2、 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于______
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___買賣合同,持該合同辦理房屋產權簽訂手續,該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約束力。
第六條 房屋拆遷補助
甲方支付乙方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附屬物補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整;搬家補助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臨時過渡費(含交能補助、供暖補助等)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轉學補助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提前搬家獎勵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設施設備遷移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其他補助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拆遷
1、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應將原住房騰空,經甲方確認,舊房由甲方拆除。
2、乙方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筑或附屬設施應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2、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3、乙方安置屬于臨時過渡的,應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內遷入安置住房內。逾期不搬遷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并每逾期一天罰款___元。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5、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續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
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范文二
甲方(拆遷人):________
地 址:________郵編:_____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
乙方(被拆遷人):________
地 址:________郵編:_____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須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據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就房屋拆遷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名稱、地點
建設項目名稱______,建設地點________,建設單位________,《拆遷許可證》文號________。
第二條 被拆遷房屋現狀
(一)乙方在拆遷范圍內有房屋__間,其中,磚混結構平頂房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磚木結構安架房__間,建筑面積_平方米,土木結構安架房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磚混結構廈房__間,建筑面積__平方米,土木結構安架房_間,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拆遷范圍內附屬物分別有__________。
(三)乙方在拆遷范圍內經濟作物分別有________。
第三條 被拆遷房屋補償
(一)被拆遷房屋___間,其中裝混結構平頂房__間,建筑面積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價補償;磚木結構安架房_間,建筑面積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價補償;土木結構安架房_間,建筑面積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價補償;磚混結構廈房__間,建筑面積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價補償;土木結構廈房_間,建筑面積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價補償。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小計:_____元。
(二)被拆遷范圍內的附屬物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計:_____元。
(三)被拆遷范圍內有經濟作物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計_______元。
(四)被拆遷范圍內以上各項補償總計_______元。(注:含所有費用)。
第四條 房屋拆遷補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補助費___元,臨時過渡費___元,按合同約定期限提前搬家獎勵費___元。
第五條 補償款支付方式
補償款分兩期進行支付,第一期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總補償款的50﹪,第二期在乙方將原住房全部騰空交付甲方之日,甲方將乙方剩余的50﹪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搬遷期限
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補償合同之日起于20xx年4月30日前應將原住房騰空,并由乙方拆遷。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賠償款,甲方除正常支付給乙方的補償款之外,向乙方賠付違約金10萬元。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將原住房騰空并未拆遷,乙方將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無條件的退還給甲方,并賠付給甲方違約金10萬元。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___年__月_日
乙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___年__月_日
甲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___年__月_日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范文三
甲方:(拆遷入)
乙方:(被拆遷人)
經**市城市建設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拆許字( )第 號《房屋拆遷許可證》批準,甲方在 范圍內拆遷,進行 項目建設,需要拆遷乙方的住宅房屋,依據《**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拆遷補償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房屋位于 街(路) 號 棟 層 房間 建筑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
經房屋拆遷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乙方房屋 成新,評估單價 元/平方米,計 元;上年度磚混結構住宅房屋建筑成本 元/平方米,價格調整系數 ,價格補貼 元/平方米,計 元,面積補貼 平方米,計 元,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總計 元。
二、乙方自愿選擇 的拆遷補償方式。
實行貨幣補償的,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元貨幣補償款。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街(路) 號 棟 單元 層 朝向 房間, 建筑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產權調換房屋系期房的,附產權調換房屋的設計平面圖,房屋建筑面積以產權部門初始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所調換房屋價格 元/平方米,計 元,于 年 月 日前 向 方支付產權調換差價款 元。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產權調換房屋交付給乙方,并于年 月 目前負責辦理產權調換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所涉及的契稅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搬家補助費 元。
實行貨幣補償的,甲方按照lo元/(平方米月)標準支付給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一次性支付3個月,計 元。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且乙方自行過渡的,過渡期限 個月,甲方按照 元/平方米月標準支付給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先預付 個月,計 元,其余部分在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時按照實際過渡期限一次結清。
四、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交給甲方,并由甲方到有關部門申請注銷登記。
五、本合同訂立后 日內乙方應遷出,并將房屋交給甲方;同時甲方將上述各項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本合同盯立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規劃和設計。
七、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違約,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責任。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拆遷實施單位各一份,送拆遷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拆遷實施單位: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
住址: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
住址: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據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拆遷依據
建設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拆遷許可證》文號 。
第二條 被拆除房屋現狀
(一) 乙方在拆遷范圍內有房屋 間,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平方米,居住面積 方米。
(二) 乙方有正式戶口 人。常住人口 人,應安置人口 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關系等)
(三)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屬于 。
第三條 拆遷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 ,房屋 間,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平方米,居住面積 _____平方米、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住房進住手續。
(二)乙方臨時過渡到 ,房屋 間。
(三)乙方臨時過渡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保證乙方在過渡期限內回遷,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 ________日內,應遷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條 安置房屋的標準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標準應當符合 頒發的 標準;
2.建造質量應當符合 ;
3.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第五條 拆遷安置房屋產權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于
乙方應與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交納民租及其他費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于
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 買賣合同,持該合同辦理房屋產權簽訂手續。
第六條 房屋拆遷補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補助費 元;臨時過渡費(含交能補助、供暖補助等) 元;轉學補助費 元;提前搬家獎勵費 元;其他補助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
第七條 被拆遷房屋補償
甲方對被拆除房屋的產權人按以下方式進行補償
1.作價補償。
被拆遷房屋 間,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作價補償,甲方支付乙方拆遷補償費 元、本合同簽訂后,由乙方負責辦理被拆除房屋產權注銷手續。
2、產權調換。
甲方以 地點, 房屋, 間, _____平方米,補償乙方;
乙方需支付:
結構差價_______ 元;
面積差價_______ 元;
房屋成新差價_______ 元。
第八條 乙方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應將原住房騰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條 乙方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筑或附屬設施應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十條 乙方安置屬于臨時過渡的,應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 ________日內遷入安置住房內。逾期不搬遷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并每逾期一天罰款 元。
第十一條 乙方安置屬于臨時過渡的在臨時過渡期內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臨時過渡費。
第十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三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 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1.甲方提供同面積同質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 個月內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 %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逾期超過 個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 _______%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
第十三條 特殊情況下安置逾期的處理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2.因拆遷戶搬遷遲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3.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應當在情況發生的 天內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況造成安置延期時,逾期安置時期的臨時過渡費按以下方法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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