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可以贈與嗎?有什么條件
農村宅基地可以贈與。對于每個公民來說都有權處置自己的動產或不動產,可以自行使用也可轉贈他人。就以土地使用權來說,土地使用者有權將其轉讓或出資入股,更可以將其贈予他人。
因此農村宅基地是可以贈與的,但是要符合相關的條件。
農村房屋贈與首先要確認農村房屋的產權狀況,農村宅基地使用證上登記的只有一個產權人的信息,所以要通過審批表確認當時建房時的立基人信息。農村土地向來都是屬于集體性質的,贈與集體土地的條件要求有:
1、農村集體土地贈與必須經過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集體土地贈與的生效以辦理集體土地過戶登記手續為標志;
2、所贈農村集體土地必須是贈與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權的集體土地;
3、所贈農村集體土地必須是沒有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產權的;
4、所贈農村集體土地必須沒有沒依法征收或公告決定拆遷的;
5、所贈農村集體土地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須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6、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一份書面的贈與合同,并經過公證機關公證。贈與人與受贈人持著經過公證的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房產證和雙方身份證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農村宅基地怎么贈與他人:
1、農村土地贈與實際上就是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所擁有的土地房產無償地轉讓給受贈人,受贈人示接受贈與的一種法律行為。其中,將土地所有權和房地產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人被稱為房地產贈與人,接受他人房地產的人則被稱為為房地產受贈人。
2、納稅人在辦理無償贈與減免稅手續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并作出無償贈與聲明,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無償贈與減免稅手續。
3、房屋贈與交易的手續流程為: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交易的書面合同,也就是贈與書,然后贈與人和受贈人帶著這份贈與書和房屋的產權證同時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和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最后就是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準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并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農村房屋宅基地父子轉讓要哪些手續
需要父子倆都是該住房和宅基地所屬村委會農業戶籍,才可以辦理。
《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農村宅基地贈與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法律主觀:
農村宅基地贈與條件:1、農村宅基地只能贈與宅基地的使用權;2、贈與雙方要簽訂書面贈與協議;3、贈與雙方均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4、受贈人名下沒有其它宅基地;5、已經確權登記的宅基地需要雙方完成過戶登記,未確權登記的宅基地由雙方完成交接。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農村宅基地怎樣轉讓過戶
法律主觀:
農村宅基地不能夠買賣,但是可以在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進行轉讓,但必須合法轉讓,所謂合法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一、農村宅基地怎樣轉讓《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宅基地的轉讓要合法,必須滿足幾個基本條件:第一、每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第二、如果你自己自愿轉出唯一宅基地,將不能再行申請審批宅基地;第三、轉讓行為經過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第四、轉讓后要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第五、必須有宅基地的土地文書,以防是耕地私自建房轉讓。二、農村宅基地的特點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享有是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聯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為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并且農村宅基地的性質不會隨村民身份變化而改變。第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后,只能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為生活資料使用的自用住房。第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和無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從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為提供了無期限的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穩定的居住條件,客觀上維護了農村生活的穩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享有的一項福利性權利,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三、宅基地轉讓過戶方法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宅基地使用權滿足上述條件可以依法轉讓。
法律客觀: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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